“为了这次事故,我前后折腾了几个月,也跑了好多趟,没想到在宜兴法院半个小时就处理完了,并当庭拿到了赔偿款。”四十多岁的当事人殷某拿着7000余元赔偿款,不无感激地说。

 

  5月4,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试点单位,首次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原告殷某来自于宜兴市的一家企业,今年1月的一天,她在上班途中不慎被某科技公司的轿车撞倒,被送往医院救治,由此支出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经公安机关认定,科技公司驾驶员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虽然只是一个小事故,双方就赔偿事宜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54上午9时,殷某诉至宜兴法院。

 

  小额速裁:让打官司变简单

 

  “自53起,我院开始试行小额速裁程序。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诉讼费减半,可根据需要随时开庭……”承办法官向殷某介绍着小额速裁的相关规定。

 

  其实早在20024月,宜兴法院就成立单独的简易案件审判庭,对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的构建进行了大胆的探索。新一轮小额速裁工作开始推行后,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两家江苏基层法院之一,该院迅速做好准备,确保小额速裁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根据现行规定,小额速裁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审终审,如当事人有异议,可提出异议复查。由此,对符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案件,法官须提前向当事人告知相关程序规定,并询问当事人是否选择适用。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再签署《程序选择确认书》。

 

  最大“亮点”:简便高效节约

 

  该院明确规定,凡是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可以适用小额速裁程序。

 

  法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捎口信等灵活多变的方式送达诉讼材料,一庭结案率力争百分之百,结案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诉讼费减半收取。

 

  5月4上午910分,在征得原告殷某的同意后,承办法官致电被告科技公司负责人。10分钟后,在听取法官关于小额速裁程序的介绍后,科技公司经办人员欣然接受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本案。

 

  上午930分,承办法官对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逐项核算完毕,并拟定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看过协议内容后签字确认,科技公司当庭支付赔偿款72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