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在苏州市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国际研讨会。近百名来自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的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全国部分中基层法院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代表齐聚太湖之滨,共同研究、交流陪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望陪审制度发展前景。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等领导到会致辞。

  2010年全国近8万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1万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38%。2008年以来,省高院将人民陪审工作纳入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增强了制度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江苏全省人民陪审员数量相当于基层法院法官总数的52%。2010年,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审案件陪审率达61%,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全国及江苏的推进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促进法治精神向公民和社会的渗透与传播;有利于推动全社会依法办事观念的增强和制度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树立并增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周泽民指出,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性、民主性的本质,全国各级法院将逐步建立人民陪审员定期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将进一步拓宽陪审员选任范围,适当增加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为进一步规范并实施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工作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将严格遵照法律规定,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考核约束机制,通过对其权利的保障和职责义务的严格规范,推动陪审队伍不断壮大,确保陪审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并最大限度实现公正、民主司法的制度设计初衷。

  公丕祥在致辞中特别介绍,2008年3月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苏州和吴中区两级党委、人大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苏州市吴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项目试点取得了重要进展,形成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行之有效的“吴中模式”,为全面提高人民陪审员一审案件陪审率,提供了宝贵的试点样本。

  此次研讨会为期两天,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嫒珍,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岭梅等领导参会。来自德国、美国、日本的专家、学者立足本国司法制度及其陪审制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实际,分别就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大陆法系“参审制度”和国民裁判员等制度的运行状况、功效特点、发展面临的问题及进一步改革方向等进行了阐释。本次研讨会承办单位苏州吴中法院还结合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最新进展情况作了会议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