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因为160多平米的大户型不好卖,镇江一开发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改成两个小户型销售,导致一栋楼“超生”28户,被网友喻为“楼多多”。

 

  因为160多平米的大户型不好卖,镇江一开发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改成两个小户型销售,导致一栋楼“超生”28户,被网友喻为“楼多多”。由于户数的增加,导致各户公摊面积增加,侵害了业主的权益,业主们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近日,镇江润州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多出来的公摊面积由开发商自行埋单。

 

  大户改小卖  一栋楼“超生”28

 

  2008年江苏金銮房地产投资开发公司开发位于镇江市中山西路和檀山路交叉处的檀香园小区,其中8号楼为16层,每层四户,0104户型为160多平方的大户型,020394平方的中等户型,每层有两个开放式的空中花园,供4户业主共同使用。到2008年底,94平方户型销售一空,但160多平方户型却没有卖出几户。

 

  20094月,金銮公司在没有征得已签约业主的同意下,将1-14160多平方的大户型改为两个小户型,向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并进行销售。

 

  经过户型改造后,不仅每层的户数增加了,而且各户的公摊面积也增加了。穆有光是8号楼的业主之一,他购买的是02户型的房屋,其中套内面积73.78平方米,公摊面积20.98平方米,而经过改造后,穆有光的房子套内面积变为73.79平米,公摊面积为23.42平方米,整个建筑面积比当初合同约定多了2.45个平方。

 

  “这就意味着我要多交2.45个平方的房钱。”穆有光说。

 

  交涉未果 28户业主一起提出诉讼

 

  2009年底,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穆有光却并没有拿到自己的房子,再加上发现房屋设计改变,穆有光便和其他业主一起要求金銮公司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但是,双方多次交涉未果。

 

  此后,业主们向镇江市房产管理局反映此问题,去年2月,在房产局的协调下,金銮公司向房产局回复做出承诺:多出的公摊面积由开发公司免费赠送给业主,并承诺于20103月底向业主交房。不过,直到去年630日,经过镇江市住建局的多方协调,金銮公司才向各位业主交房。但增加的公摊面积和赔偿问题,金銮公司和各业主仍然没有解决。

 

  无奈之下,去年7月,穆有光向润州法院起诉,要求对增加公摊面积、延期交房、空中花园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处理。8号楼其他27位业主也就相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多出面积开发商埋单

 

  法院审理后认为,穆有光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而开发商没有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向房产部门申请变更设计,亦是违约行为。因此,开发商不能主张增加公摊面积的房款,而是应履行自己的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空中花园多一户分享使用,会对业主的居住和使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开发商同样应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金銮公司向穆有光支付延期交房赔偿款20790元,因空中花园违约以及其他违约赔偿5800元。

 

  法官告诉记者,在8号楼案件中,除2名业主案件判决外,另外26名业主在法院的主持下与金銮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