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5年,海门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方式,规范执行作风,提高执行效率。在“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积极查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去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098件、结案1828件、执行标的额7780余万元,实现执行案件 “全年零投诉”的好成绩。
  一是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执法水平。该院始终坚持周五下午理论学习的制度,强化干警司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亲民、便民、利民、爱民。在政治学习的同时不忘业务知识的积累,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的方式,钻研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更新知识,全面提高执行技能。
  二是执行与稳定并重,法效和社效合一。该院针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比较对立的情况,首先召集双方当事人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力争让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有可能做通当事人工作的情况下,不贸然采取罚款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不以拘代执、以拘促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三是提高执行效率,及时维护权益。该院切实履行执行110职能,在接到权利人的举报电话后,无论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均立即出警赶赴现场,用最短的时间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立即了解案情,安排谈话,遇有临时外出执行,及时落实其它人员谈话,避免让当事人空跑。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廉洁执法。该院在执行案件立案的同时向当事人发放执行监督卡,将监督的权利交给当事人;在案件执行中设置庭长接待日,由庭长对有疑问的当事人作出答复;案件执结后,由庭长和分管院长对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执行干警在公正执行、执行效率、廉洁勤政等方面的人民满意度。同时,该院还采取多次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法委及廉政执法监督员意见,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文章出处:海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文章作者:曹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