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6年1月20日上午,邳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农民工耿进字用他那残缺的双手清点完 34000元现金时,已是泪流满面,哽咽着,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2004年8月30日,刚刚在仕某开办的板材厂打工仅一个星期的农民耿进字右手被轧刨机吞入,虽经抢救治疗,但食、中和无名指缺失,构成伤残九级。仕某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其余拒付。2005年1月6日,耿进字将仕某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后,仕某上诉,二审期间,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但,仕某未实际履行。耿进字遂于2005年7月21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仕某下落不明,在对其财产进行调查时发现,仕某早于耿进字起诉之前的2004年11月18日将其经营的板材厂转卖给李某,并办理了公证,财产转移一空,执行陷入僵局。家境困难、母亲抱病、孩子辍学,自己因治疗欠下的债务尚未还清,耿进字欲哭无泪。承办此案的陈新华法官劝他不要灰心,并告知通讯方式,一旦发现仕某下落,将全力执行。
  2006年1月19日晚,耿进字听说仕某回来了。望着纷纷扬扬的大雪,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陈新华法官的电话,陈法官没有一丝犹豫,爽快地答应尽快赶来。
  夜间执行对于已从事执行工作近20年的陈新华来说已是家常便饭。但在如此恶劣的天气冒着大雪前往50公里以外去执行任务却是头一次。陈新华迅速向领导作了汇报。院长李德彬签署了搜查令和拘传令,并安排执行局实施科李健科长带着法警一同前往。
  50公里路整整走了3小时,赶到仕某家中时已是深夜11点钟。望着如同天降的执行法官,仕某稳定心神后仍已无钱为由推脱。陈新华宣布依法对其搜查,法警在仕某手包中发现一张金穗卡,但仕某仍拒不履行义务。
  面对如此“老赖”,执行法官实施拘传继而采取拘留措施,凌晨2点,将其送进了拘留所。
  第二天一早,陈新华法官围绕金穗卡展开调查,到当地农业银行复印了金穗借记卡对帐单,发现此卡余额虽然只有290元,但在2005年12月13日有144000元存入,至2006年1月8日仍有大额款项被支取。陈新华立即提审仕某,向其出示了“对帐单”,并告知将以其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看到确凿的证据,仕某再也无法抵赖,要求联系亲友履行赔偿款。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文章出处:邳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