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民庭法官付嘉丰亲自开车将16岁少年章小鹏送至徐州“艺之剪”连锁理发店,这是法官和被告多方努力为他找到的新工作。

 

  2010年11月14540分,周强驾驶小轿车沿310国道由西向东上坡行驶,与驾驶摩托车的章小鹏之父章某发生交通事故,章某经医治无效死亡。20112月,章小鹏同其母亲、奶奶将周强及保险公司诉至贾汪区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为化解矛盾,法官庭前分别到章家和周强家走访,了解到章家经济状况不好,父亲身故造成家庭经济支柱坍塌,章小鹏年仅16周岁已辍学在家,没有工作,80岁的奶奶卧病在床,全家人因事故断绝了生活希望。

 

  事故无情人有情。付嘉丰多次上门走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向,了解到章小鹏最大的希望是能够有份工作,法官转达周强后,周强表示愿意帮他找工作。

 

  20115月,周强与章小鹏等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介绍章小鹏到理发店当带薪学员。

 

  案件调解后,付嘉丰带章小鹏及其母亲到理发店与总经理见面,安排妥当,新工作落实后,16岁的孩子脸上重新有了笑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