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在海安县召开。记者获悉,近3年来,江苏省已有4871件“民告官”案件实现了“官见民”,有效地化解了相应的矛盾纠纷。

 

  领导应诉 争议化解更有效

 

  2009年9月27,苏州市吴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某小区居民举报后,对该小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两块招牌予以拆除。当年1019日,招牌的拥有人苏州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城管执法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而在城管局副局长王华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后,局面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城管局方面意识到自己在执法程序上是有一定的瑕疵,并积极配合法院与原告进行协调。

 

  这是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11个“官见民”参阅案例之一。省高院院长公丕祥指出,随着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深入推进,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持续上升,2010年达57.59%

 

  工商局长开完庭 “回去就要整人”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问题的解决有着直接的好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朱嵘说,以往“民告官不见官”,这让老百姓心理不能接受的同时,也使一些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真正的问题始终处于蒙在鼓里的状态。

 

  朱嵘告诉记者,多年前江苏某地的工商局被人告上法庭,法院邀请工商局长出庭应诉,在听完了庭审的过程后,这位工商局长才意识到,自己手下的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竟然有如此多的违规行为,气得他在离开法庭时撂下了一句话,“回去就要整人”。“这位工商局长的意思就是要整顿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朱嵘说,这也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要义所在。

 

  架起官民沟通桥梁 赢得百姓称赞

 

  而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看来,出庭应诉是架起了官民沟通的桥梁,“很多问题,只要我们和老百姓好好沟通,往往都能解决。”对于明天要出庭的案子,李如海做了详细的了解,原告是无锡惠山区的一个农民,对公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要求国土厅行政复议,但公示方案并不是已经实施的方案,所以按照程序不能进行行政复议,于是固执的原告将国土厅告上法庭。“像这个案件,很大程度上是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程序不了解造成的,我相信通过我和他的当面沟通,应该可以妥善解决。”李如海自信地说。

 

  在江苏省海安县,2004年以来,两任县长、206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应诉。最近5年,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老百姓对此赞不绝口,称“县长出庭说明政府对老百姓的事很重视,即使输了也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