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在鼓楼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率先在全省推行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诉讼机制,这是鼓楼法院继去年在全省首家实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后,又一次率先推出的社会管理创新举措。

 

  新闻发布会上,鼓楼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领导会签了《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公、检、法三家应设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还规定除“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诉讼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诉讼影响民事诉讼部分处理的及其他不宜分案的”几种情形外,其他案件均应分案处理;分案处理的案件,按照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别形成两个案号,分卷装订案件材料,分别制作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诉讼机制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受理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不妨碍案件诉讼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行分案侦查、分案起诉和分案审判的制度。传统刑事诉讼程序中虽然对共同犯罪中的未成人和成年人实行分别关押、分别执行的规定,如庭审前对少年犯罪嫌疑人单独关押、执行刑罚时将少年犯置于少年管教所教育改造等,但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侦查、分案起诉和分案审判没有立法规定,因而也并不能更加有效地实现对未成年犯的全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