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限制法官社交活动
发布时间:2004-06-10 浏览次数:223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制订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请吃、请托、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严禁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严禁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组织的各种非公务性活动;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严禁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
下一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将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以及新闻记者监督法官的活动,确保将法官的社会交往限定在法定范围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减少一线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等社会人士的交往,是减少或杜绝法官违法、违纪的有效手段。
文章出处:转载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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