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9点30分,无锡市南长区迎龙桥街道五爱家园社区的会议室里,人头攒动。该社区的40多位居民和近20名记者都将目光投注在台上坐着的残疾人代表、法官代表及街道代表身上。

  “南长区人民法院助残工作站进社区揭牌仪式正式开始!”随着副院长林春江一句报幕,院长陈靖宇和南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国梁共同走上前去揭牌,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贴近  司法助残进社区

  自1994年成立全国首个“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开始,南长法院在助残这条路上已经努力前行了17年。2008年,南长法院将仅有审判功能的“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发展为集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于一体的“助残工作站”。2010年,该工作站又与诉讼服务中心发挥合力,将助残职能前置,诉前调解涉残案件12件。据统计,助残工作站成立至今,共处理涉残案件400余件,案件标的累计约百万元,为残疾当事人缓交、减免诉讼费用15万余元。

  今年5月,南长法院突破以往助残工作站只在法院内部运作的模式,将站点搬到迎龙桥街道,固定每周站岗的助残法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将街道残联干部、社区人民调解员等吸纳为助残工作站成员,让残疾群众只需走几步甚至在家里便可享受工作站的贴身服务。

  “助残工作站进驻迎龙桥街道只是我院扩大助残范围的一个开始,不久之后,助残工作站将覆盖南长区所有街道,让残疾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暖。”院长陈靖宇对今后的助残工作侃侃而谈。

  贴身  涉残服务身体力行

  “对涉残案件就近开庭或调解;与残疾人联合会、工会、街道、社居委等建立信息互通平台,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到迎龙桥街道巡回审判2次……”5月12日的揭幕仪式上,民一庭庭长朱明代表法院60名法官在社区居民和媒体的见证下郑重地作出6条司法助残承诺。

  助残承诺宣布后的第三天,扬名法庭法官奚刚便放弃休息日,上门调解一起残疾夫妻的离婚纠纷。“案件本身很清楚,但离婚双方均涉及残疾人,法院直接盖上特制的绿色印章,要求法官严格执行涉残案件的‘五上门’原则。”奚刚颇为感慨。经过研究,奚刚选择离双方都很近的南长区中桥二村社居委进行现场调解。

  “奚法官,这婚我离定了,但女方要我支付2万元补偿款是没有依据的。”瘸腿的小伟气愤地嚷道。“我女儿是智障,离婚后要再嫁很难,男方要补偿我们精神损失费,不然我们绝不离婚。”小丽母亲不甘示弱。眼看调解陷入僵局,奚刚开始耐心引导双方,在耐心地劝解和反复地磨合中,双方最终同意在8000元上达成合意。“奚法官,我原先的心里价位是1万,你还帮我省了2000元。”签完调解协议后,小伟对奚刚开心地讲道。另一边,小丽母亲又过来握着奚刚的手说:“原本以为拿不到一分钱,感谢你为我们争取了8000元,我们对小丽离婚的事也就释怀了。”

  “在利益获得与情感宣泄中不断寻找平衡点,是调解涉残案件的关键所在,而残疾当事人的满意程度是我们处理涉残案件的质量标准。”扬名法庭庭长何英说道。

  贴心 联合助残最优先

  “儿子,妈妈熬了3年,终于为你讨了个说法,要感谢法院啊……”5月18日,来自苏北响水的杨某在南长法院第八法庭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2008年,年仅22岁的小杨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致颅脑重伤成植物人,构成一级伤残。2011年,杨某向南长法院起诉,要求儿子的用工单位支付14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助残工作站法官佘君红接到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却发现小杨的用工单位早在一年前便已注销。杨某得知后,情绪顿时失控,失声痛哭。“我很理解杨某当时的心情,肇事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好不容易熬了2年走完了工伤认定程序,没想到用工单位却早已注销,她儿子一大笔医疗费谁来负担?”佘君红颇为感慨。

  经过仔细的研究后,佘君红认为用工单位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向杨某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给杨某预留赔偿金,违反了公司法相关规定,因此杨某可以通过起诉股东达到求偿目的,但是股东只是一对母女,依然无法承担巨额赔偿款。

  看到为儿子医疗费愁白头发的杨某,佘君红暗暗下定决心:必须尽快帮他们拿到赔偿现款。在与南长区总工会取得联系后,法院立即组织多次研讨会,制定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再联合街道、社区干部共同调解,逐步缩小双方差距,最终2名股东同意立即筹钱先行支付杨某28万元现款,剩余的23.5万元年底前支付。拿到现款的杨某热泪盈眶,握着佘君红的手激动地说不出话。

  针对工伤赔偿、追讨欠薪、婚姻继承等涉残案件,助残工作站为尽快解决残疾当事人的困难,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工会、劳动仲裁部门、街道、社区等沟通合作,共同制定可行的调解方案,再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调解。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残疾当事人争取利益最优化是我们助残的一贯理念。”助残工作站负责人林春江如是说。自2008年以来,该院80%以上的涉残案件都采用联合调解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