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怎样才能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怎样才能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达到基层组织的共建共治?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今年以来确定构建以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村(居)民委员会为形式的“1+5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纷争。一季度的统计表明,刑事案件下降16.44%,民事案件调撤率上升25.28%,执行案件结案上升18.71%

 

  三套指标打造共建生力军

 

  大丰法院院长宋长琴认为:要让“庭所共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下去,就得让所有的共建单位成为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生力军”。为此,该院确定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各方参与”的“庭所共建”原则,出台了《关于在人民法庭辖区内开展“庭所共建”创建“和谐乡镇、无讼村居”活动实施意见》。《意见》赢得了大丰市委、市政府高度赞誉,市委、市政府联合转发了该《意见》,要求大力推行“庭所共建”活动,并明确以“三套”指标对共建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市委、市政府及各乡镇将各村的涉诉矛盾及纠纷化解情况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和平安建设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设定涉村委会、村干部、村民的案件数,村委会、村干部、村民、村民调员协助法院调处矛盾、化解纠纷数以及以不正当方式妨碍法院执行公务数等指标,实行季通报、年评比。对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交巡警中队、村(居)民委员会等共建单位在诉前防范、诉中调解、诉后执行工作中工作量设定指标,由市委、市政府及市综治办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大丰、法治大丰创建工作的年度考核之中,严格兑现奖惩,年终评选出“先进共建单位”。

 

  四份报告开出矛盾体检单

 

  今年年初,大丰法院组织5个人民法庭,及时梳理、总结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找准社会管理和纠纷化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成因,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以集中发送的形式将13份纠纷分析年报报送给地方党委政府,有力推动了基层组织管理创新。

 

  大丰法院通过探索,以“纠纷分析年报、法院工作专报、司法调查报告、法院司法建议”四份报告形式,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行之有效地调查研究,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报告,向党委政府报送、向共建单位抄送、向具体对象发送,以积极的方式参与社会管理,遏制和减少纠纷的发生,被人们称为“体检单”。近年来,大丰法院以及人民法庭密切关注审判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及时发送法院专报和司法建议30余份,帮助有关部门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