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创新路径
作者:慈延年 刘秋苏 陆红 发布时间:2011-05-26 浏览次数:988
5月25日,徐州市举行“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工作介入中心”揭牌仪式,标志着徐州两级法院拓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又一创新路径的实现。
近年来,徐州法院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探索和实践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的模式。由最初的内设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综合少年审判庭;由最初的单一刑事案件向民事、行政案件拓展;由最初的基本职能到现在的职能延伸、综合维权。在创新发展之路上,徐州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步子越迈越坚实。
分案诉讼:给未成年犯减少“污染”
5月18日,一起未成年人陈某伙同两名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抢夺挎包案件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圆桌法庭内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案件虽然有三个犯罪行为人,但与陈某共同实施犯罪的两名成年人并没有同时审理,原因也并非“在逃”,而是法院根据当日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意见》而特别对未成年人陈某进行的单独分案审理,对此陈某的父母和辩护律师都表示十分满意,认为单独诉讼考虑了孩子的心理感受,使孩子少受其他犯罪行为影响,维护了孩子的更多权益。
据了解,2006年以来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共同犯罪案件的67.2%,共同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法官在考察时也发现,少数未成年犯通过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等诸多环节,对原本并不知晓的成年犯的犯罪动机、手段、方法、情节等也得到了解,并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诱发新的犯罪。
采访中,鼓楼区法院院长张文超表示,将未成年人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分案处理,从司法程序上建立与成年犯的“隔离带”,可减少未成年人受到犯罪的“污染”。
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后龙接受采访时认为,这一创新举措改变了以往仅在司法的终端环节才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保护、挽救的局面,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关爱,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特殊的司法保护。
前科“清零”:问题少年轻装再出发
5月1日,徐州14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从法院分别领取了“前科消灭”证书,他们的档案也同时被封存。当天《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施行,使徐州历经一年的司法探索得到了立法上的支持。
“《刑法修正案(八)》中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这就使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走出了法律上的困境。”徐州中院少年庭庭长王韧认为通过立法免除未成年人在升学、入伍、就业时的报告义务,赋予“前科消灭”更为深远的意义。
“没有法官的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已在企业就业一年的翔翔谈起前科消灭制度,充满了由衷的感激。此前,翔翔刑满出狱后找工作多次碰壁。后来法院推出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帮他消除了“人生污点”,找到了工作。
记者了解到,徐州法院早在去年就尝试前科消灭的司法路径,不断整合前科消灭工作机制。根据社会发展之需,会同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11个单位共同设计了前科消灭的具体条件、申请程序、封存方式、追踪帮教等制度体系,着力改造未成年犯,给其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率先开启的机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好评,并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评为“2010年度创新实践奖”。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认为,前科消灭制度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犯改过自新、重回社会,减少敌对面,是司法机关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社会介入:“患病”少年扬起生活风帆
4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徐州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其中,徐州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工作介入工作法”受到一致肯定。
17岁的晓东因与养父发生争吵离家出走,后因盗窃被判刑8个月,但刑满后仅一天又因盗窃被抓,案件审理中其养父一直拒绝出庭。云龙法院于是启动“社会工作者介入程序”,邀请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心理辅导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李同担任晓东的“法律家长”。李同耐心对晓东进行法庭教育和心理测试心理,帮助晓东分析真善美和假恶丑,鼓励他勇敢面对现实,重新做人。渐渐的晓东消除了焦虑和抵触的情绪,坚毅自信取代了原先茫然游离的神色。
“大部分未成年犯虽然表示认罪了,但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也不知道如何避免再入歧途。因此,帮助他们真正认识犯罪根源,辅以有效的教育和帮教,防止他们再次犯罪尤为重要。”徐州云龙法院少年庭庭长王颖说,该院通过社会工作介入的方式,为未成年犯重树生活的信心提供了卓有成效的矫正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法院共建立各种类型的帮教基地26个,帮助100多名未成年犯重返校园,300多人找到工作,挽救和教育了近千名失足少年。
小亮原本是个好学听话的孩子,而父母整天忙着生意上的事,忽略了与儿子的交流。2005年暑假,小亮因上网缺钱盗窃被判处缓刑。法院为了彻底挽救小亮,把他送到法院与一吉他学校联合成立的“音乐人”帮教基地。这个基地是以触法失足少年等特殊群体为对象,以休息日、节假日为教学时间来传授琴艺。
近年来,此类的关爱失足少年的帮扶基地在徐州两级法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三母教子维权基地。法院利用休息日、节假日组织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及其母亲共赴孟子故里,以孟母精神、法官妈妈和少年犯生母的亲情关爱共同熏陶失足少年,同时加强对少年犯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教育。
——未成年人法企帮扶基地。法院与当地多家实力企业联合建立,为失足少年安排学习电焊、汽车修理、家电维修和烹饪等技术,让他们在学习谋生技能和劳动中重塑正确的人生观,早日融入社会。
——大学生志愿者义务帮教服务基地。法院联合五所高校建立,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分别与未成年犯进行“一对一”的义务帮教,通过组织座谈交流、书信往来和公益劳动,促使未成年犯热爱生活、树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