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揽工程未得逞 敲诈勒索“二进宫”
发布时间:2006-01-26 浏览次数:3390
本网徐州讯:因欲强揽工程而未得逞,刚出狱不久的陈某兄弟二人便向工程负责人敲诈勒索,近日,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陈某兄弟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四年半。
陈某兄弟二人曾于1993年分别因抢劫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出狱后,二人并未改邪归正。2005年7月初,兄弟二人得知一工地工程由某建筑集团中标后,遂向该建筑集团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张某提出要承揽土方工程,遭到拒绝后,兄弟二人多次找到张某索要进场费10万元,并以堵工地大门、不给钱就不让开工等相威胁。随后,二人在多次给张某打电话索要现金未果的情况下,纠集他人将该建筑工地的办公室、传达室等场所门窗玻璃砸烂,造成损失千余元。万般无奈的张某在答应给付兄弟二人10万元进场费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兄弟二人在约定取钱的地点拿到钱后被预先埋伏的公安人员抓获。
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兄弟二人以暴力相威胁、强索他人财物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二人于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兄弟二人再次双双获刑。
文章出处: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