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试水社会工作者介入未成年人案件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11-05-26 浏览次数:871
5月25日,一起盗窃犯罪案件的未成年犯晓文在徐州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工作介入中心”接受心理疏导和矫治。这是法院依据当日上午成立的“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工作介入中心”而实施的拓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一项创新举措。据悉,两级法院全面引入社会工作者介入未成年人案件的做法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
而对未成年犯晓文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的,既不是法官,也不是公诉人、辩护人,而是刚刚从“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工作介入中心”领取聘书的一名社会工作者。这名社会工作者是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李同,他通过耐心的心理测试,帮助晓文分析真善美和假恶丑,鼓励他勇敢面对现实,重新做人。渐渐的晓文消除了焦虑和抵触的情绪,坚毅自信取代了原先茫然游离的神色。
“大部分未成年犯虽然表示认罪了,但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也不知道如何避免再入歧途。因此,帮助他们真正认识犯罪根源,辅以有效的教育和帮教,防止他们再次犯罪尤为重要。”徐州市中级法院少年庭庭长王韧说,通过社会工作介入可以为未成年犯重树生活的信心提供卓有成效的矫正服务。
“社会工作介入主要采取心理辅导的方式对未成年犯测试和引导,对于涉世未深的少年犯,这是一种有效的帮教方式。”徐州市中级法院专委李德彬介绍说,将31名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专家和团委、妇联、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纳入社会工作者专家库,社会工作者团队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巧,为未成年犯或行为偏差者设计矫正方案,缓解其心理压力。
徐州师范大学社会调查和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魏晨认为,社会工作介入机制一定程度缓解了少年审判社会帮教人力短缺、专业性不足的情况,有利于提高教育和感化效果,进而加快少年犯融入社会的步伐。
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后龙认为这一举措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关爱,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犯改过自新、重回社会,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