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速裁组发挥大作用
作者:干文建 丁莉华 发布时间:2011-05-26 浏览次数:1004
“虽然我们小宇是多少钱也换不回来的,但是您的调解很公正,让我咽下了这口气,刚才我们太冲动了,对不起!”5月23日上午,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随着小宇的爸爸程某真心诚意地向法官表示歉意和感激,该起极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的纠纷在速裁法官的耐心工作下得以成功化解。
今年3月初,程某在小区棋牌室打麻将,4岁的儿子小宇独自一人在附近玩耍,谁知半小时后竟被司机戈某驾驶的货车撞死。天真烂漫的儿子眨眼间失去了生命,程某一家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天天去戈某家哭闹,并起诉到法院。这是一起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法院受理后将案件分给速裁组进行审理。
原定23日9点开庭,但双方的众多亲友不到八点半就来到了法院。程某扬言拿不到赔偿就要对方偿命,众多女眷则纠缠不清地对骂,双方的对立情绪较为严重,矛盾一触即发,很可能发展成群殴事件。
“吵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既然你们到了法院,就请你们相信我,我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法官的一席话使人群冷静下来,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请他们各自派出代表进入法庭调解。经过详细的法律释明和将心比心的思想工作,程某意识到,家长监护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气势上有所收敛,慢慢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方案;而戈某则表示,自己愿意赔偿且已经付了7万,只是觉得交警认定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而程某一家不断上门挑衅且所要数额太大,才不肯继续赔偿。最后,戈某在保险公司理赔款之外又自愿额外一次性补偿程某3万元并当场给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时间是11点15分。
2010年5月,相城法院从全院抽调业务精、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和书记员各1名,今年又增配法官助理2名,对部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试行速裁审理。像小宇这样的“道赔”案件,在原、被告及保险公司均到场的情况下,将交强险和商业险一次性解决,且付款时间定在一个月之内。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省去了再行商业理赔的环节,受害人则能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赔偿款,保证达到三方满意的社会效果。一年来,速裁组共审结道赔案件184件,自动履行率达98%以上,平均审理期限仅为5.41日,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该院速裁工作以调解为主要结案方式,可免去开庭、答辩、举证等环节,通过电话、口头通知等方式减少程序性工作,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一次,法官仅用一个半小时就化解了一起涉及30余户的群体性物业合同纠纷。
4月底,速裁组受理了某物业公司诉30余位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案件。调解前法官通过电话向多位业主了解到,由于物业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大家对小区的停车位管理、保洁、治安、相邻关系等方面存在不满,于是拒交物业费。而此举又对物业公司的运营造成了不利影响,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5月4日,法官一次性通知所有涉诉业主和物业公司到场,经过释法析理,双方分清了各自的责任,明确了权利义务关系,物业负责人答应对管理工作进行整改,30余位业主也同意付清所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最终撤诉。公司负责人对于法官的工作效率赞叹不已:“都说物业和业主的关系难处理,可到了法官这里就简单了,只用了一个半小时,不单把这30余户的问题解决,还让我们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相信通过规范管理,我们与小区数千名业主可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
近年来,江苏全省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诉讼服务、案件分流、纠纷化解三大职能。作为诉讼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院的速裁工作不仅为业务庭分流了大量案件,还注入了更多的“服务”元素。在审理涉及老人和残障人士案件时,法官坚持便民原则,开展上门送达、现场调解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速裁法庭和调解室,张贴法官原创的温馨提示语,劝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近日,江苏省高院部分老领导来院调研时,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诸多便民小细节表示出很大的兴趣,认为“迈出了创新的一步,值得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