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闪闪映彩霞
作者:赵兴武 邓光扬 发布时间:2011-06-01 浏览次数:1055
从2008年开始,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官进企业,送法解难题”活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有效排解法律问题,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栖霞区位于南京城东,区内有国家级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2010年,全区共引进各类项目276个、科技型企业56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80.2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79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3亿元……区委书记臧正金认为,栖霞经济能够在后金融危机时期迅速振兴,人民法院功不可没。
法治导航 新兴产业不跑偏
与南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步,南京物流业起步快、增势猛、目标高。栖霞区距南京主城近,有仓储、人才、交通运输等优势。区内物流企业达206家,是新兴产业的集聚区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栖霞物流这一新兴产业从萌生到产业化,倾注着人民法官的心血和汗水。”栖霞区工商联主席韩根东感慨地说。
司机老唐有一辆大货车,挂靠在一家企业名下跑运输。一次,揽得一批运往温州货物的活儿,与发货人签订协议,并约定好装车时发货人先付2/3的运费,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付清。老唐收货后,转手将这单业务配载给李经理所在的物流公司。后来,货车不慎翻落河中。发货人据此索赔20多万元货损和运费,老唐认为:一是货物价值没有这么多;二是应向其所挂靠的企业或李经理的物流公司索赔。
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两个“不规范”:一是物流合同的主体不规范。托运单的承运人一栏填写的是挂靠的物流企业,但签字的却是司机老唐;老唐将此单业务以自己的名义交付给了李经理的物流公司。二是物流合同的订立不规范。书面协议中缺乏货物价值和相应保值条款;缺乏承运人在何种范围内承担货损的举证责任、赔偿义务的约定。
最终,发货人和实际承运人各吃“哑巴亏”,而作为中介的货车司机却“旱涝保收”,坐收差价。
此案并非个例。2008年以前,该院涉物流业纠纷年均百起以上。栖霞法院敏锐地意识到:物流业前景诱人,但必须突破不规范服务、无序竞争两道障碍。为此,该院组织专门力量,展开市场调研,向区委呈报了《关于我区物流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并向区政府发送司法建议。
该区很快成立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对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道路运输服务的质量信誉考核制度以及营运驾驶员、运输企业的安全、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及考核公告和通报制度,努力营造行业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氛围。
同时,法院还邀请相关从业者旁听庭审,或到企业巡回开庭,示范和警示其诚信服务,引导建立运输市场信用;组织法官进企业宣讲法律,引导从业者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帮助完善合同格式文本,普及防范和化解风险知识。
如今,该区物流业覆盖数个经济开发区及港口码头等多种交通枢纽集中地区。全区物流业经营规范,诉讼纠纷逐年下降,经济活动有序开展,即便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之际,亦未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均衡保护 企业振兴添后劲
南京某中外合资公司有员工七八千人,张某是其中一位。去年6月,公司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张某因此索要3年来的加班费,声称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到下午5时,晚上加班2小时。公司则称,公司实行不定时加班,张某加班时间不固定,且月薪中已含加班费;但无法举证证明。因为公司无纸质电子考勤,而电子考勤在电脑中仅能保存6个月。
依民事证据规则,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劳动时间的举证责任。若法官如此适用法律,对公司而言无异于“杀鸡取卵”。这类案件有很强的“羊群效应”,一名劳动者以起诉“投石问路”,众多用工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劳动者静观结果,若判决结果对其有利,则群起而效之。
为此,法官综合双方的举证能力等因素,根据公平、诚信原则,一方面依法合理分配公司和小张的举证责任;另一方面从均衡保护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寓情于法,加大调解力度,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该院院长时金峰欣慰地说,此举不仅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还与不久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三)》的精神相契合: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为进一步均衡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和谐企业”,栖霞区法院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同达成《劳动争议纠纷裁审对接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以三家单位分管领导轮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裁审信息共享、裁审开庭互听、特殊案件通报和工作例会制度。共同致力于加大企业信用管理,完善企业履行劳动合同的信用记录,建立用工诚信度的监督考评工作机制和失信惩治制度;建议企业引进多方评价机制,拓宽劳资双方沟通渠道,尊重和重视劳动者合理诉讼的表达,不断提高劳动者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积极为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进行“效力体检”,变事后纠偏为事先评估,变事后维权为事先提醒,从基础和源头上维护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各地劳动争议案件普遍‘井喷’,栖霞区此类诉讼纠纷却逆势下降,从2008年的195件降至2009年的172件,去年不到100件,今年前五个月只有22件……区法院功不可没。”区劳动局副局长姚树昌说。
练硬本领 促支柱产业腾飞
在政策扶持和消费拉动下,栖霞区混凝土行业近年来涌现出一批实力强、成长快的企业,仅加入栖霞区混凝土业商会的就有100多家。南京市场的混凝土供应,栖霞占“半壁江山”。
鉴于混凝土“缺方”或拖欠货款等易发争议纠纷,
纠纷多系人为因素所致,比如,需方压低工程造价中标后会借口“缺方”以填补损失,甚至人为制造“缺方”纠纷,拖延付款;供方为争取市场份额、讨回欠款,对需方无原则迁就。再如,管理中的调度不当、施工条件差、延误供应等,造成堵泵、堵管、模板爆壳、稀缝漏浆、标高不准等浪费;使用引气外加剂在运输、振捣过程中气泡溢出,炸模,板浇厚度大;拌和物失水硬化,体积缩小;泵送过程的损失、搅拌车中的残余……
“没想到,他们不仅擅用法律定纷止争,还如此精通我们这个行业的经营管理、生产施工……”企业代表们对法官的发言赞不绝口,“这不是一次单纯意义上的座谈与交流,而是在金融危机余波未了时,带着司法为民诚意、饱含对企业良性发展的期许的一次对话。”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为更好地调解和审理案件,更好地服务企业、推动经济发展,栖霞法院自2008年末开始,号召法官把学习办案所涉专业领域知识当成一门必修课,法官们自觉深入车间矿区,向企业技术人员虚心讨教,与员工师傅促膝交谈,刻苦钻研混凝土、光电等领域的知识,同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如今,争做专业型、复合型法官在该院蔚然成风,也涌现出一批在混凝土、物流、金融等领域里的专家。
某大型工程因混凝土“缺方”拖欠巨额货款,混凝土厂因此不按合同分批交货,双方久调未决,延误了工程施工。法官接手此案,快刀斩乱麻,一下子找到了“病根”:“混凝土的实度直接影响到每立方米混凝土的重量。用试块试模测定容重,误差较大,不易校正;应用5立升的标准金属容器和规定的试验操作方法来测定。对此如有争议,只能按国家标准执行。”
争议双方叹服法官的慧眼,敬重其均衡保护各方利益的公正之举,不仅妥善解决了纠纷,还促使双方恢复了合同的后续履行。
“通过刻苦研习法律以外的相关专业知识,庭审中我们面对专家或学者,多了一分内心确信,增添了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底气。”法官邢小平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