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两级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纪实
作者:王晓红 盛 茂 发布时间:2011-06-07 浏览次数:959
“连云港中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不动摇,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实在。”近日,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对连云港中院新近出台的《关于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专门批示予以充分肯定。省高院发文要求,全省法院学习借鉴连云港法院的经验做法。
经验升为机制 服务路径清晰明确
如何将司法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发展各个层面,形成服务科学、长效司法工作机制?这是连云港两级法院领导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节点上思考的工作重点。
去年6月,在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一周年之际,全市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司法对策20条出台,将服务沿海开发的能动司法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成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出台后首个全方位、多角度通过强化司法保障机制应对沿海开发的举措,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为进一步助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过充分的调研并总结以前成熟的工作经验后,不久前,中院又出台《关于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从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明确服务方向;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明确服务举措;突出地域发展特色,明确服务重点;延伸审判服务领域,明确服务方式;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优化服务基础五个大方面,解决了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长效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5月3日,连云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华专门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市中院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应予充分肯定。近期出台的《意见》,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扣全市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现实需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省世批示,“市中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主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的措施意见,很具体、很务实”。
勇于担当责任 能动司法动力强劲
如何在重要决策的参谋、重大项目的顾问、重点企业的服务、重大纠纷的解决中,敢于担当司法责任?这是连云港法院践行的工作重心。
去年6月间,全市两级法院党组带队走访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项目单位与企业,陆续完成对“医药等高科技企业知产保护”、“东海水晶市场知产保护”等多项调研,形成40余份调研报告。与之相策应,全市法院先后成立了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案件工作组,建立涉重大项目纠纷提前介入、多元化解和联动反应机制,搭建无缝对接平台、构建一张司法服务大局的联系网络,开展零距离服务。
他们先后在港口集团、连云港开发区、徐圩新区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所在地设立首批5个法律服务工作站。今年3月,中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法律服务站进行了回访,进一步了解其司法需要。4月底,又在全国百强步行街新设一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各基层法院均在乡镇、社区设立矛盾化解工作室,在30多个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工地设立巡回办案点,构建起覆盖连云港城乡的便民诉讼网络。建立了诉讼“绿色通道”,推出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立案以及“工地法庭”、“移动法庭”等多渠道立、审、执方式,做到项目建设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踪到哪里。
全市两级法院运用诉前调解方式及时化解了田湾核电站扩建、中央商务区拆迁以及徐圩新区征地等一批重点项目产生的民事纠纷,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新浦法院主动靠前、能动司法,依法在诉前协调化解了一批矛盾对抗激烈的拆迁纠纷,用短短的20多天使主城区南极北路的“钉子户”全部自动履行、顺利搬迁。4月28日,南极北路全线贯通。周边群众自发燃放鞭炮庆祝,新浦区委书记尹哲强专门批示予以高度评价和表扬,区委发文要求全区机关向学习区法院这种面对困难敢于担当的精神。
妥善化纠止纷 创新管理构建和谐
如何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幸福和谐港城?这是连云港两级法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思考的问题。
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而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来,吸收资金1.7亿余元涉及人数达7000余人北京分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虚开税额达6400万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这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的公开宣判,提升了群众的“投资”风险意识,维护了金融秩序。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系省委省政府支持连云港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这一工程建成后,将保证连云港市沿海地区淡水资源供应。去年8月初,临近导流河的板浦镇部分村民因工程施工造成房屋开裂而阻碍土方回填,工程处于停滞状态。为彻底化解纠纷,保证工程进度,今年初工程的施工单位以排除妨碍为由提起诉讼。海州法院在立案当天即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现场勘察,掌握争议焦点。经过艰苦调解,最终达成使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二年来,全市法院已调处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类纠纷7100余件,提出司法建议百余条,避免各类经济损失累计8.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