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法庭工作“做到家”—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金山湖人民法庭
作者: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润萱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11216
“秤砣虽小压千斤,法庭虽小连万家。” 坐落在金山脚下、塔影湖畔的金山湖人民法庭,是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之一,负责审理全院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案件及辖区内民商事案件,现有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3名,驻庭法警2名。2018年至2020年,金山湖法庭共受理案件3000余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7%。八项主要审判质效指标中有六项高于全省平均数,审判质效指标在全市人民法庭条线综合排名位居前列。
作为法院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窗口,该庭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工作机制改革,以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审判助和谐,为一方百姓撑起公平与正义的天平,先后获得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江苏省青年文明号、江苏省新时代家风家教实践基地等7项省级荣誉和称号。国家级荣誉也是亮点纷呈,继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后, 2020年1月,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系此次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庭。2020年9月,该庭“家和”党建品牌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优秀创新案例。
组建一个“家”: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
“时代催生了家和的需求,业务衍生出家和的功能。近年来,法庭党支部成功打造出了以‘家和’为主题的支部党建品牌,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和党建工作全覆盖的目标。” 2019年6月,北京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时任金山湖法庭庭长的余波正在台上作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
“我是1987年进院的,当时的办公室只有23平米,却挤下了8张桌子,我们就把调解搬到了马路边上的大槐树下。笔录也全靠手写,曾经有一次调解整整写了42页纸。” 2020年国庆前夕,已在法院工作34年的吴翔法官,同青年干警分享了自己与法院同发展、共成长的酸甜苦辣。
听着吴翔的陈述,余波不禁回忆起2017年他调至金山湖法庭担任支部书记时的踌躇满志。
“家和万事兴,‘小家’温暖幸福了,才会有‘大家’的和谐稳定。”谈及建设“家和”党建品牌的契机,余波介绍道,“得益于全省法院家事审判试点,我院率先在全市将原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归并至金山湖人民法庭,使家事审判、家事调解和家风教育有了更大作为和更大空间。”
基于此,法庭党支部按照“优而精”的原则进行重组,以庭内8名党员为主体,吸纳2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党员调解员共同组建“家和”行动支部,将组织需求与支部党员特长结合,着力将其打造成党员教育的强堡垒、家事调解的先锋队。
“大家庭”蓬勃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家风”。对于党员的评价和激励,余波也颇有想法,“以前对法官的考核,有结案率、调撤率、上诉发改率等一系列案件质效指标,但对于法庭党员的考核如何细化量化,一直是个问题。”
因此,法庭将制定“家规”率先提上日程,首创“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的考核办法,从八个方面制定了十四条具体评分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分值评定,并将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墙上挂着的党员先锋积分表上,记录着我们支部每一位党员的积分,去年,所有党员积分都在90分以上。”2020年7月,余波正在向前来金山湖法庭交流党建工作的京口区机关工委、京口法院一行介绍法庭的一些特色做法,“在法庭的二楼走廊,还挂着一张群众微心愿收集榜,这也是我们法庭的一项创新举措。”
“希望我的案子早点判掉”、“早点把工资帮我要回来”……余波指着法庭墙上公布的党员身份职务及党员承诺表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党员认领心愿等方式,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其实我们的工作不只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更多时候还要发挥司法的服务属性,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对司法的更多期待。”
诚如余波所说,一张张群众微心愿词句虽短, 但字字都是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因此,每一位党员干警切实把责任记在了心中、扛在了肩上、落到了点上。2019年年初以来,该庭共征集到群众微心愿三十余条,通过案件审理、诉调对接等多种方式全部解决,收获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家规”渐具雏形,支部党员争先创优的干劲、主动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明显提高。与院其他支部相比,该支部政治觉悟高、工作热情高,队伍比较稳定,他们紧紧围绕“家和”主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法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斐然。2017年,金山湖法庭党支部被授予镇江市“法治型、服务型”五星先进党支部,2019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除了家规的约束、氛围的营造,言传身教在支部的家庭教育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拿起铁锹,清除河坡杂草;手持塑料袋,捡拾路边垃圾……去年4月,韦岗街道黄山组来了一群戴着党徽的志愿者,余波正带领支部党员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线开展清洁村庄行动。
组织支部党员经常参加这样的公益活动,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员干警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将为民司法和务实工作理念深深植根于他们的思想和行动中。
“这一年,我们实施文化兴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金山湖法庭打造的“家和”党建品牌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为我院成功探索出一条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特色化之路。”今年2月全院总结表彰暨工作部署大会上,润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传军对金山湖法庭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全院党建工作寄予殷切希望,“要继续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将‘家和’党建成果由点扩大到面,发挥品牌建设溢出效应。”
挽回一个“家”:一站式、调心结、化纠纷
维护小家的完整,实现大家的和谐,是金山湖人民法庭一直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家事调解员孙海芬的目标。她的桌子上,厚厚的一本调解记录本,承载着一个个家庭的酸甜苦辣。
有这样一起案例,时隔半年多仍令孙海芬记忆犹新,而这起并不特殊的离婚纠纷也折射出法庭创新打造“家事纠纷一站式化解”模式的点点星光。
2020年炎夏的一天,气温高达40度,下午两点,法庭刚开门,脸被晒得红红的张某走了进来。“我要打官司,在哪儿立案?”张某的眼睛也红红的,汗水划过神色憔悴的脸颊。
经验丰富的孙海芬一看,就知道是来离婚的,迎上前去,细声询问详情。原来,张某(女)与李某(男)在二年前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孩子出生后,为方便照料儿媳和孙子,李某的母亲和张某夫妻共同生活。但是,由于两代人的生活观念、生活习惯不同,导致在八个月大的孩子的饮食、日常照料中矛盾不断,婆媳之间多次争吵,张某觉得心力交瘁,甚至有轻度抑郁症的倾向。加上疫情的暴发,婆媳在家中日日相对,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张某遂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孙海芬多次通过电话沟通、约当事人双方面谈、联系张某婆婆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但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余法官,这个案件虽然要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但是我觉得小夫妻还是有和好的可能。”孙海芬将详细记录着该案的矛盾焦点、调解记录及调解建议的函移交给承办法官余波。
“以往的社会调解与法院审判存在脱节的弊端,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需要将前情详细地再陈述一次,无异于将自己的伤口再撕开一次。”谈及一站式家事审判的优势,余波戏称,“就好像是超市和专卖店的区别,我们将诉前、立案、审判、教育无缝串接,做到了全省唯一。与其他法院将家事审判放在法院内部的做法相比,我们另外选址设置专门的家事法庭,法庭考虑了环境氛围的总体打造,包括诉讼后时常承担教育职能的‘和润家风馆’,审判上配有专门的家事法官,使家事审判做得更精更细更扎实。”余波还说:“单独设置家事法庭,也考虑到了当事人不希望他人来围观的心理,家事纠纷调案重在调心。”
2020年8月28日,这场离婚纠纷在以暖黄色调为主的家事审判法庭开庭,不同于标准化的审判法庭,这里的原、被告席位并非面对面设置,而是平行设置,双方当事人均面向审判席,有效避免了双方产生对抗的负面心理。有了孙海芬关于前期双方的婚姻状态、调解方案的汇报,法官很快进入诉讼中的二次调解阶段。
客厅式环座的调解室内,原、被告的铭牌被丈夫、妻子的铭牌所取代,轻柔舒缓的音乐,法官的循循善诱,丈夫诚恳的挽回,张某的心惭惭松动……“小张,家千万不能散!这事怪我,不该掺和你们小俩口照顾孩子的事,以后只要每周带小宝来看看我就行了,你们好好过比什么都好。”张某的婆婆经过孙海芬的劝说,认识到自己过于干涉了年轻人的生活。
婆婆的歉意和丈夫期待的眼神,终于挽回了张某,她不再坚持离婚,并撤回了起诉。
像这样经过诉讼中二次调解解决的家事纠纷并非个例,实践中,一站式家事审判模式达到了1+1>2的效果。有数据显示,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纠纷,有一半以上的案件通过二次调解解决,家事纠纷整体调撤率达到75%以上,高于2019年全省民事案件平均撤调率1.5倍。
余波表示,这一切得益于一站式模式沟通更加顺畅,诉前诉中环环紧扣不脱节,穿插其间的“和润家风馆”作为家风教育的重要阵地,吸引前来诉讼的当事人及亲属主动参观。如果以法庭每年审理600-700件家事案件来估算,每年家风馆会有3000人以上踏足其中,他们在馆中感受到的良好的家风、家训,会触动亲属们主动做当事人工作,成为家事纠纷的“编外”调解员。据统计,自2015年法庭建成后,家事纠纷调撤率上升了10个百分点。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更重要的在于打开当事人的心扉。我们在诉前的接触中,与当事人建立起亲近的关系,也将这种亲近传递给家事法官,每一起调解成功的家事纠纷都是金山湖法庭一站式家事审判模式的有效实践。”资深家事调解员孙海芬如是说。
2016年5月,润州法院被江苏省法院确定为全省首批、全市唯一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4年来,栉沐风雨砥砺前行,从进行家事审判资源整合,配备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家事法官,到建设了符合家事审判要求的调解室、审判法庭、反家暴临时庇护室等,并同步建设了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全市首家以家风教育为主要职能的“和润家风馆”,注册成立了以家风教育、法治教育为主要职能的民办非企业组织——“镇江市润州区同心法律志愿服务中心”…… 1700多个日夜,从无到有,聚沙成塔,法庭已日渐成为全省法院首屈一指的集家事立案、审判、调解、教育、研究、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家事审判中心。
同时,法庭在一站式调解上取得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提升了全院一站式服务效能,尤其是为2020年8月投入运行的新诉讼服务中心“9+2”诉前调解模式提供了样板,2020年以来,润州法院共立诉前调解案件1275件,成功调解435件,诉前调解与纠纷分流比例达30%以上。
走近一个“家”:进网格、释法理、促和谐
金山街道京畿路社区(原黑桥社区),老年人多、住房困难户多、可利用资源少,老人的赡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都不少。
家住宝盖山的张先生,父母均已去世,如何分割爷爷奶奶留下的房产,让他不知所措。2020年9月28日,金山湖法庭的普法小课堂在京畿路社区开讲,张先生带着心中的疑惑,闻讯赶来,向法庭的法官们请教了自己最关心的继承问题。
结合《民法典》,法官为张先生耐心而细致的解答,吸引了周围不少居民前来询问。人群中,一位年逾八旬的王老太太也有着相似的困扰。最近,她就为如何处置现有“家私”最大限度避免“百年之后”子女争夺财产发生矛盾而整日发愁。针对她的难题,法官也支了一招。
像这样,走基层、进社区、听民情、解民忧的普法活动,一直在金山湖法庭常态化开展。自全院拉开“法官进网格”工作序幕以来,金山湖法庭率先开启普法宣传、法律咨询 “头班船”,围绕“家和”目标,助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全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争先前往所在网格,织就纠纷排查网、法治宣传网、多元调解网,多次深入物业、家事纠纷高发、易发的小区、老城区,为群众提供定制化的调解服务, 2019年,金山湖法庭诉前调解成功的物业纠纷案件占收案的三分之一,立案后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高达88%。
“法官进网格”是真正惠及基层、惠及百姓的司法实践工作,京畿路社区网格长周宏琪对此深有感触,并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例。
家住京畿路社区的居民朱某夫妇终生未生育子女,二人先后于1994年、1996年去世,生前一直由邻居刘某两口子实际照顾并养老送终。多年来,朱某夫妇生前居住的房屋虽一直由刘某两口子实际居住适用,现刘某也年事已高,其丈夫也已去世,但因二人不属于朱某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房屋至今仍登记于朱某名下,无法办理继承手续。
朱某遗留的这套房产究竟何去何从?带着疑问,周宏琪向法庭进行了咨询,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刘某。法官了解了上述情况后告诉周宏琪,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4条和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这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最大程度地避免了遗产因无人继承被收归国有的情况。刘某两口子对邻居朱某夫妇生养死葬,体现了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中华传统美德,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朱某遗产继承时理应分得部分或者全部。不久,刘某通过诉讼的形式依法获得上述房屋,一个困扰她二十多年的难题终于彻底解决。
“刘某夫妻义务照料孤寡老人多年,正是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我们应该鼓励、支持这种行为。”余波在案后的回访中,特地向周边邻居告知案件结果,做好判后“文章”。该案也被列入润州法院《民法典》普法宣讲案例素材库。
送法到“门头”、庭审到“网格”,矛盾解决在“家门口”。金山湖法庭积极与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各类组织互联互通,形成合作共赢全新格局。法庭定期选派法官、法官助理轮流到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在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治教育、弘扬家庭美德、修复情感创伤等方面“零距离”服务群众,其中,金山街道杨家门社区成为全市首批“无讼社区”。法庭还着力发挥诉源治理链条中的“嵌入”作用,合力推进“诉源”治理,如针对在家事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拆迁征收协议不规范、法律关系不清晰、被征收房产产权不明晰等问题,主动与相关社区、征收部门加强沟通,提前介入,提前指导,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当场立案,积极协调,尽快判决,2018年,法庭审结涉征收遗产房继承案件80余件,调解率达95%,既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也为地方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铺平了道路,法庭也被镇江市委政法委授予“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4月8日,江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赴镇江调研指导工作。在参观金山湖人民法庭时,夏道虎对法庭的各项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要更好发挥家事审判权益保障和情感治愈功能,尽量减少对抗、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讲好法治故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凝聚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