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1年1月18日在苏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叶兆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强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涉诉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去年,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回升向好,司法审判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等因素的影响,全市法院的收案总数在持续多年攀升后,首次出现下降。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8538件,办结101243件,同比分别下降10.6%和11.1%;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7891件,办结6926件,同比分别下降14.4%和15.1%。

  一、紧紧围绕苏州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强化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10357件,判处罪犯14480人,同比分别上升10.1%和17.5%。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始终保持对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惩处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审结两类案件6381件,判处罪犯9862人。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打击淫秽色情网络犯罪专项斗争,审结相关案件812件,判处罪犯1182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走私、假发票等犯罪案件618件,判处罪犯853人,判决挽回经济损失6410.2万元。坚决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90件,判处罪犯201人。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全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1835人,占判决总人数的12.5%;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坚持从宽处理,共对3570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1338名积极改造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

  扎实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审结民商事案件62466件,诉讼标的额143.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4%和47.7%。通过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共审结买卖、担保、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35407件。为维护金融安全,及时审结借贷、票据、保险等金融纠纷3045件。通过上下级法院的联动,妥善处理了江苏?重机公司债务危机案,为银行有效化解授信风险22亿元。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发展,稳妥审结房地产纠纷2321件。抓好涉企案件审判工作,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365件。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引进高新科技企业接盘破产企业的做法,精心审结了张家港市天一铜业公司破产案等一批案件,使多家企业成功实现“腾笼换凤”。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积极服务苏州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共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纠纷844件,同比上升45.3%。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两起案件分别入选年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工作,共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09件,同比上升39.7%。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及时受理行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18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19件,同比分别下降25.6%和15.8%。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推广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增进群众同政府间的谅解与信任,促进社会管理秩序更加和谐。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应诉率为64.6%。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发布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途径,促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宣传月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主动服务转型升级。适时出台“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5个文件,指导全市法院及时找准切入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一是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在虎丘地区综合改造工程、苏州西部生态城及滨湖新城建设等地设立服务工作站,主动走访轨道交通建设工地,组织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司法调研会,及时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全年共排查化解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520多起,依法快审快结相关案件77件,保障了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围绕企业发展,完善依法护商工作机制,开展“双千”服务实践活动,深化“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专项工作,加强与新兴产业、重大研发创新基地等重点企业的联系,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去年,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637家,培训企业员工8900多人次。三是围绕自主创新,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活动,发布苏州市软件著作权司法保护报告,加大以案说法力度,组织庭审观摩20场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主动对新经济增长点靠前服务,密切与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联系,就品牌建设、文化产业等专题调研,出台系列工作举措。为提升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水平,争取最高法院在苏州设立涉外民商事审判调研基地。四是围绕党委、政府决策,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劳动争议、基层基础薄弱环节等重点因素,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并加强分析研判,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积极参与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研讨论证,努力当好党委、政府决策中的“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21件,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司法意见和法律咨询近百次。

  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广泛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全市参与共建的单位达到244家。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协助共建地区排查化解各类矛盾7924件,完善社会管理措施201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走访共建的滚绣坊社区时,发现一起重大物业纠纷隐患,随即启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指导当地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并就小区自行管理中的实际困难,主动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最终使这起涉及96户居民的潜在群体性纠纷妥善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共建单位专程送匾致谢。全年共建地区涉诉纠纷同比减少22.2%。省高院专门在苏州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法院的“和谐共建”模式。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媒体介绍了“和谐共建”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信用卡诈骗、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适时组织集中宣判。排查梳理校园内外及校外辅导机构等学生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主动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跟踪帮教缓管免等特殊人群1989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金融等部门提供有关失信记录信息631条。结合办案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共发出司法建议182个,反馈采纳率6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年刊发宣传稿件3700余篇。

  二、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高度重视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875件,标的额1.1亿元。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损害赔偿、物权纠纷等案件11540件。妥善办理土地承包、流转等涉农案件979件,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注重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8039件。抓好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两家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为973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继续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切实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6.2%,行政一审案件协调撤诉率为52.1%,同比分别提高3.9和3.7个百分点。组织召开推进会,加强刑事和解及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43件。注重开展诉前调解,共调处各类纠纷20016件,成功率为96.5%。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共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908件,培训人民调解员2500多人次。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把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益,作为维护民生的重要方面。全年执结案件28002件,标的额为70.9亿元,同比上升3.5%;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0.1%,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在全省法院执行案件化解工作考核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综合指标排名第一。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各类积案11751件全部清结。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建立督促履行程序,引导当事人在执前达成和解。完善执行措施,在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后,发出全国首批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令,引起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集中报道。加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设,全市385名执行联络员协助执行案件1084件次。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扎实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全面排查梳理,逐案制定对策,通过领导包案、检查督办、考核通报等制度,纳入化解范围的542件信访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并使一批上访老户息诉罢访。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严格办案质量,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坚持法院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努力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职能,多渠道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一年来,在全社会广泛支持下,全市法院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551件次,同比减少9.2%,上级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达到100%。

  着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导诉咨询、风险提示、来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明白、快捷、放心地打官司。完善预约立案、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假日法庭等方式,减少群众诉累,共设立巡回审判点187个,就地解决纠纷3292起。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借助“和谐共建”平台,共组织法官下基层5700多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229场,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0余人次。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共对4818件案件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为608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救济金693.5万元。

  三、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目标,积极推进改革创新

  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提升措施。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狠抓执法办案,通过办好案件来保稳定促和谐。继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出台工作意见,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实行案件质量问责,共随机抽查和重点评查案件19675件。制定考核办法,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将息诉服判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等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评体系,突出对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综合评判。发挥二审程序的监督、纠错和救济功能,依法审结二审案件5413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为0.5%。完善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审结再审案件118件。依法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50件,审结46件。

  积极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审结涉少案件5934件,同比上升0.2%。健全组织机构,在全省率先实现少年审判综合庭的全覆盖。探索适合未成年被告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出台工作意见,在省内首推全程法庭教育模式。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实行分管分押、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的“三分开”诉审制度。在全省首创“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和涉少民事案件“诉讼代言人”制度,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外来未成年犯监管条件难落实的特点,建立帮教基地,促进外来未成年犯矫治工作本地化。会同有关部门尝试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让自愿认罪悔罪的失足青少年真正回归社会。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方式,通过学法夏令营、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形式,寓教于乐,增强教育实效。

  着力健全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开通案件信息电话查询热线,完善二审庭审、申诉听证制度,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死刑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4000多人次。创新司法拍卖机制,在网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建立竞争式联合拍卖模式。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使裁判结果充分体现社情民意。增选人民陪审员13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789件,同比上升7.3%。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项目试点,“吴中模式”的陪审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批示肯定。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通过民意沟通联系点、驻村法官等渠道,及时把握群众司法需求。注意收集网民意见,加强舆情跟踪应对,主动发布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劳动争议和涉诉信访案件的实际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增设民四庭和立案二庭。改革分案工作,推行电脑随机分案。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着力实现量刑均衡。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工作,广泛实施罪犯人格测试。与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刑事二审、再审案件办理等工作。设立金融审判创新实践点,提升金融产业司法保护水平。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库,采取专业咨询、专家陪审等方式,解决技术认定难题。立足自身改进工作,组织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为统一裁判尺度,制定下发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案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讲究司法礼仪,让当事人得到应有尊重。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科技法庭122个。严格落实司法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警械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认真执行新保密法,开展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指导机制。优化对下考评体系,通过工作例会、业务培训等方式,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人民法庭建设,新增人民法庭4个,改扩建人民法庭6个。加强人民法庭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去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9912件,其中72.7%的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

  四、紧紧围绕公正廉洁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干警“服务'三区三城'比贡献、公正廉洁司法作表率”。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健全制度,创新形式,改进学风,确保真学善学、学以致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组织书画展览、爱心捐助、球类比赛等活动,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培育法文化与吴文化相融的苏州法院文化,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进一步深化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召开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制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法官招录机制,继续推进聘用制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拓宽人才发现渠道,全面推行竞岗选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切实扭转工作岗位“从一而终”的局面。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29名干部通过竞争晋职晋级,46名同志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加强绩效考评工作,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协助地方党委选好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定期下基层制度,着力提升班子的形势预判、科学决策、创新实践和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重视在职培训教育,共培训干警1937人次。认真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坚持上挂下派、新进人员到基层锻炼等做法,完善法官走访联系群众制度,增强干警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注重提升法官的专业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的课题中标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开展资深法官“传帮带”、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举办青年法官论坛3期。针对新进干警中外地人日渐增多的情况,制定新苏州法官培养计划,通过学说苏州话、了解苏州史等方式,引导他们尽快融入苏州,更好地服务苏州。

  着力整顿和转变司法作风。牢固树立“审判是服务、法官是公仆”和“公正、高效、亲民审判是最好服务”的理念,自觉强化形象意识,教育干警立足本职,努力为苏州发展大局多作贡献。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以在职党员进社区、问题解决月等活动为载体,主动深入村镇社区企业,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工作差距,提升服务效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开展“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改进执行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行。严肃院风院纪,制定工作办法,建立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多次组织对全市法院的庭审活动、工作作风、司法礼仪等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廉政教育。以法院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热点部门人员以及新进人员为重点,经常性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邀请市纪委领导辅导授课、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编发廉政文化建设专刊等措施,帮助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出台严禁非职务过问案件若干规定,就案件款物交接管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对审判权、执行权实行直接、实时监督。共设立廉政监察员184名,对两家基层法院开展巡查工作。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提升关键环节的制度执行力。完善廉政风险网络监控系统,受邀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演示介绍。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管。按照“不放过任何线索,穷尽一切调查手段”的要求,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确保“五个严禁”贯彻落实。

  接受监督是正确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认真贯彻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暨苏州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大会精神,自觉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本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及时召开院长办公会和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贯彻会议精神,全面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措施。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经济犯罪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专人负责、限时督办等措施,办结代表建议3件,代表满意率为100%。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近400人次,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600多人次,院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市(县)、区召开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座谈会12个。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自身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共有57个集体、8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批示肯定法院工作85件次,据省统计局调查,群众对苏州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有所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结果,也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市领导多次对法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也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主动深入法院指导工作,各位代表就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二是有的法官不善于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个别案件质量效率还不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得不够好。四是极个别干警言行不规范、作风不扎实,损害了法院整体形象。同时,涉诉信访形势仍较严峻,队伍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基层基础工作也有待继续夯实。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重视、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更加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加有力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与苏州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为我市更好更快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第一,发挥工作的能动性,着力在服务大局方面下功夫。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着力打造以知识产权审判为主的服务创新经济平台,以商事审判为主的服务企业发展平台,以行政审判为主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平台和以民事审判为主的服务消费需求平台。依法审理“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坚持不懈地做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化以“和谐共建”为主要载体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关注形势变化,主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强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针对性地提供服务,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三区三城”建设大局。

  第二,彰显法院的人民性,着力在保障民生方面下功夫。依法妥善审理就业、住房、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进一步健全执行机制,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认真负责地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第三,强化管理的规范性,着力在深化改革方面下功夫。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积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和监督审判工作。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以管理促质效。强化定案把关措施,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依法办案。

  第四,坚持发展的科学性,着力在自身建设方面下功夫。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重点抓好对年轻法官、新苏州法官的培养管理,不断提高干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继续深化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改革添活力。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持之以恒地狠抓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司法警务、行政装备、后勤保障等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强化对下监督指导,促进全市法院整体发展。抓好人民法庭建设,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第五,确保司法的公正性,着力在接受监督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及时办理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监督法,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更加广泛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监督促公正、增公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认真履职,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苏州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十二五”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