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载风华甘洒基层
作者:梁文文 发布时间:2011-06-15 浏览次数:1017
2011年3月,同里镇屯村居民金某因拖欠他人借款被告上法庭,当承办法官好不容易找到金某并向其了解情况时,始终不愿归还欠款利息的金某竟然恼羞成怒地指责法官:“你们法官到底是人民的法官,还是原告的法官?”面对无理的质问,这位法官并没有生气,待对方冷静后他义正严词地回答道:“我们当然是人民的法官。我们法官既要维护原告的合法债权利益,也要保护你被告的合法权益,我们法官既是原告的法官,也是你被告的法官,如果你认为法官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你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说完又继续耐心地向金某解释涉案法律条文和利害关系。自知理亏的金某被法官的公正严明打动,达成调解协议后主动当场将所有欠款支付给原告。
“我是人民的法官”
这位人民法官叫严海明,吴江法院震泽法庭副庭长。从原来的铜锣法庭到撤并之后的震泽法庭,严海明扎根基层17年,始终将为民司法作为不渝的信念,恪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以行动践行着自己的人生理想。“从到法院的第一天起,我就立志要成为一个为民做主的法官。当我通过自己的工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掉每一起曾经矛盾激化的纠纷时,我就倍感自豪,这种荣誉感推促我倍加努力地工作。”
2010年年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卷宗到达严海明手中。在深入研究案情之后,他发现,当事人一纸诉状将吴江某通讯公司告上法庭,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矛盾的源头在当事人许女士和她的两个继女为争夺已故丈夫生前在吴江某通讯公司的集资款所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如果依照事实根据依法判案当然可以快速地结案,但是却无法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为彻底化解矛盾,解决核心问题,严海明大胆提出将该案调解范围扩大的想法,把自己承办的借贷纠纷以及三原告此前在浙江省某基层法院的分家析产纠纷一并调解。可想而知,接下来的调解过程是异常艰难的,原告方内部的家庭矛盾升级和被告方的消极对待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找准调解切入口,严海明主动联系主审原告方间分家析产纠纷的浙江法官,并多次与三原告及被告进行协商沟通。法官的真诚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一起因家庭内部矛盾波及他人、跨越两省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历经两年波折后终于成功化解。“以法为纲,呕心沥血秉公办案;以情为重,于雾深处救民为上”,这是当事人对严海明发自内心的赞扬。
“我是农民的儿子”
作为清贫农民的儿子,严海明深深地体悟着生活的艰辛与不易。他清楚,再小的标的对于普通劳动人民来说也大如天,也是血汗的积攒。每一次,当事人僵持于几百元钱迟迟不肯签下调解协议,眼看此前所有的努力即将付诸东流,严海明却从来不愠不恼,宁可让调解工作从零开始,也不愿草草了结一起案件,让任何一方当事人有丝毫不情不愿。长期的基层工作经验让严海明总结出了一套调解心得——“五心法则”,即说服教育有耐心、平息矛盾有恒心、排忧解难有诚心、评判是非有公心、待人接物有爱心。正是因为他公正无私的作风和出色稳扎的调解本领化解了众多疑难复杂的纠纷,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口碑。不少外地当事人甚至慕名前来,专程找严海明调解,他们说:“严法官办案我们服帖!”一些当事人即便是在案结事了之后,也时不时会到法庭找严法官说说家长里短,用他们的话说:“严法官就是我们的‘老娘舅’ 。”而严海明总是耐心地倾听着每一位来访者的诉说,尽全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在他承办的2000余件民事案件中,没有一件因为工作失误导致矛盾激化,他以自己的真心、诚心和公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无私的奉献换取老百姓无价的信任。
“要对得起良心”
“凭良心办案”,这是严海明对法庭年轻干警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而他自己则时时刻刻以行动为表率。工作中他帮带青年干警,毫无保留地传授调解、办案经验;裁判文书中再细微的错误总也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法庭工作的17年里,他没有因为个人私事请过一天假,儿子出生因医生失误导致大腿骨折也没能让他丢下工作。他曾多次被评为吴江市优秀公务员,2005年又被评为苏州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2008年再被评为吴江市生产工作先进者。他所在的震泽法庭也多次受到上级法院表彰,2009年1月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廉洁司法先进集体”称号,荣立苏州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2010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和“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当记者向他历数这些荣誉时,他只是淡淡地说:“我只是做了对得起这身制服,对得起头顶法徽,也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