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院全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作者:周锋 发布时间:2011-06-16 浏览次数:937
今年以来,苏州法院严格按照省法院的部署要求,把继续清理执行积案作为推进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深化年活动的重要任务,坚持“五个结合”,全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坚持清案工作和新案执行相结合,全面降低积案存量。全市两级法院通过抓源头、重结案、清老案,切实减少积案基数。1至5月,苏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541件,执结9121件,执结率居全省第一方阵。
坚持清案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大力提升清理质效。创新工作方法,广泛采取专人查询、集中查询、专项查询、批量查询、分片查询等集约、高效的工作方式,短期内完成财产调查工作。同时,按照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分片划区,采取“由近及远、由新及旧、由易及难”方式,逐步攻克清案难关。另一方面,强化多点联动。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寻求支持,通过综合治理,执行救助等方法切实化解积案,形成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合力。加强与金融、建设、土管、房管、车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不断细化执行联动的方式方法,形成与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执行的工作合力。
坚持清案工作与统一管理相结合,整体推进清案进程。苏州中院从苏州清案工作一盘棋的角度出发,加强统一管理,强化对下指导,整体推进全市法院的清案工作。加强案件复查及加强执行积案动态监督管理。
坚持清案工作和“民生执行促和谐”专项活动相结合,齐头并进互显成效。今年初,苏州中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民生执行促和谐”专项活动,以专项活动促清案、以清案工作显成效。截止今年4月,共快执快结各类民生案件600余件,涉案金额近5000余万元,清案范围的“五类涉民生案件”有76件在专项活动中得到清结。
将清案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全市两级法院根据市中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执行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维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