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创新推动服务创新管理创新
作者:杨波 发布时间:2011-06-21 浏览次数:992
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给连云港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连云港市两级法院主动融入当地作为江苏沿海开发龙头城市的创新大局,积极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近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联合授予连云港中院“优秀服务单位”和“重大事项优秀服务单位”荣誉称号。连云港市委书记王建华在会见连云港“十佳法官”时对法院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各项举措给予充分肯定。
思路创新 主动对接主动融入
连云港中院党组认为,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征程中,只有探索新途径,出台新举措,找出一条切合连云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创新之路,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我们要以最好的审判质量、最高的审判效率、最佳的审判效果、最优的诉讼服务,全力推进沿海开发,为连云港跨越发展尽最大的努力。”连云港中院院长薛剑祥坚定地说。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一经获批,连云港中院党组即从加强高新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建立重大问题预警机制等方面考虑,制定了《关于为推进沿海开发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去年,连云港中院出台了《连云港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司法对策二十条》、《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发区设立一批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意见》等具体的司法举措。近日,连云港中院又出台了《关于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22项具体举措。
服务创新 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
连云港中院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最大限度地维护创新权益,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意见》。
连云港中院以康缘、汤沟、太阳雨等驰名商标和其他著名商标司法保护为重点,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为品牌强市建设提供助力。在办理侵犯太阳雨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连云港中院首次通过司法判决形式禁止并取缔侵权企业名称,有力震慑了侵权者。在审理相关白酒经营者侵犯“汤沟”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时,连云港中院提出了地名商标保护的新思路,依法判决被告侵权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连云港中院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平等保护、调解优先。去年以来,调解和撤诉率达到82%,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稳定和谐的创业环境。
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连云港中院还积极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拓展服务空间,营造氛围,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去年,连云港中院出台了知识产权审判保障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的24条举措,为创新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管理创新 为新兴产业创好环境
连云港市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董淑广高兴地说:“连云港中院主动回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帮我们及时妥善解决了科教园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保证了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在建的连云港科教园区项目是全市重点推进项目之一,连云港中院设立了“法律服务站”后,服务站的法官在主动上门服务中了解到重点工程受阻的问题后,和园区管委会人员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查明争议事实、办理提存公证、进行保护施工、争取协调解决”的处理思路。在法律服务组的指导下,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及时将补偿款足额提存并办理了公证,在组织保护性施工的同时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最终促成了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证了工程的如期进行。
在加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完善中,连云港两级法院建立健全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组织法官进农村、进社区,深入基层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新浦、灌南、东海等法院与辖区的矛盾纠纷多发、域情相对复杂的11个乡镇签订了和谐社区共建协议,建立健全民意沟通、矛盾排查以及矛盾纠纷预警等工作机制,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机制的完善和有效创新。新浦区法院年初设立社会矛盾化解中心,并在68个社区设立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所受理纠纷调解成功率100%。
自去年初,该市7个基层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了辖区民事发案定期通报制度,并对民商事案件的数量、类型和区域分布向辖区乡镇发布,分析产生原因,提出防控建议,使基层组织能够有重点的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稳控工作。此举有效促进了当地政府对民事案件的综合治理,并将诉讼案件数量纳入社会目标考核体系。 2005年来,全市法院收案数连续4年保持30%以上的增幅,而在去年,这一数字得到了改变,收案数增幅下降了15个百分点,有的基层法院案件数10年来首次出现了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