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7日在溧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溧水县人民法院院长  周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全委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大局优先、民生优先、特色优先、调解优先、人才优先”工作思路,积极应对挑战,奋力开拓进取,全力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努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突出审判执行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中心位次,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77件,审结5230件,结收案比为99.1%,未结案件数同比下降22.9%,审判运行呈现良好态势。

  --强化惩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2件,全部审结,判处被告人324名。刑事案件数量连续第二年明显下降,降幅为13.7%,扭转了2008年之前刑事案件连续五年上升的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结覃义、覃宽等人飞车抢劫案和赵孝建、刘学文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0人。加大对因超载、超速、酒驾等原因导致的交通肇事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受理交通肇事案件27件27人,对其中13人判处实刑。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司法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改表现的131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

  --强化解纷职能,保护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42件,审结3409件。服务经济发展,有效平衡利益关系,审结金融、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16件;加大对涉高利贷和“假借款”案件的审查力度,有效打击“隐形高利贷”行为,受理民间借贷案件603件,解决诉争标的7851万元。服务社会发展,注重解决涉及民生案件,审结因交通事故、雇工伤害等引发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836件;受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12件,在引导病患当事人合理提出诉求的同时,依法认定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5件,同比上升35.7%,解决涉劳动者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保险待遇等标的共计160.7万元。服务农村发展,针对农村土地纠纷涉及面不断扩大的状况,加大调处力度,妥善审结因土地承包、流转以及征用补偿等引起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65件,同比增长22.6%,妥善化解了我县招商引资、246省道和宁杭高铁建设、石湫影视城以及镇村农业开发等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批矛盾纠纷。

  --强化协调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妥善解决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共受理行政诉讼及赔偿案件11件,同比下降50%。加强诉讼和解工作,积极促成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使原告主动撤诉4件,有效平衡行政管理关系中的各方权益,防止矛盾升级。发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示范作用,促进各行政管理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劳动行政监察等重要行政管理事项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支持,共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0件,裁定准予执行10件。

  --强化强制职能,清理执行积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609件,结案159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4亿元。强化执行力度,全面推行执行快速反应、公开曝光、财产调查等措施,提高执行威慑力,共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86人次,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703件次。讲究执行方法,特别是对部分企业主因投资不到位或经营不善而弃企逃债的执行案件,及时采取院府联动、审计执行等方法,有效解决了涉及和凤绿美植物开发公司、白马达因制膜公司等一批群体性执行矛盾。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有效清理执行积案537件,重点信访案件17件,委托执行案件11件,执行工作呈现良性循环态势。

  二、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使命,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紧紧围绕县情、民情和民意,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努力为溧水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围绕中心工作促发展。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制定了《溧水法院服务“三个发展”工作意见》,适时推出服务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工作举措;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先后为企业相关人员举行法律讲座10余场次,为企业提供预防和化解法律纠纷的有效方法,有效降低县域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成本,全年商事纠纷从2009年的808件下降到480件,下降幅度达40.6%;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当前我县在经济、民生、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在司法领域体现出的苗头性、典型性、趋势性问题,连续第二年以综合性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年度审判工作白皮书,该做法在全国法院系统得到广泛推广。

  --围绕社会稳定强措施。深入开展“涉诉矛盾化解年”活动,通过院长接待、领导包案、联动协调等方式,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年一审息诉服判率接近90%。审慎处理债权申报额超过1300万元、涉及上千农户的百汇食品公司破产案件,通过与政府联动、及时清理、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长效利用等方式,有效稳定当地众多莓农的思想情绪,保障了当地特色产业的种植经营秩序。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5月份设立溧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室,选任2名退休干警担任人民调解员,专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年内成功调解181起民事纠纷。在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设立交通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及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一年来4名审判人员共审结案件768件,平均结案周期29天,调撤率达75%,远远超出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的平均调解水平,使法律关系复杂、矛盾集中多发、利益冲突明显的道赔案件审判成为县法院工作品牌。

  --围绕改善民生抓保障。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优化整合信访接待、人民调解、诉调对接等各项职能事项,建立并投入使用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和“12368”审判信息声讯查询系统,共指导群众诉讼5745人次,判后答疑1031人次,免费赠送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手册526本;继续落实“先执行后收费”和“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惠民举措,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手续,共对144人次缓减免诉讼费用36.7万元,发放执行救助基金18.8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赢官司的困难当事人得到及时的救助;广泛推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预约开庭等便民措施,全年开展巡回办案近200件次。

  三、以公平正义为终极目标,努力推进自身科学发展

  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突出重点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司法机制,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司法改革,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面对案件快速增长带来的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明确“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以公正为前提、以绩效为目标、以案件为基础”等五项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审判资源配置,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审判绩效继续排名全市法院前列。1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和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吉林召开“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国际研讨会,我院被邀请作主题发言;会后,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改革试点单位。

  --加强队伍建设,能力素质得到新提升。加强思想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人才建设,全面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和法官遴选工作,加强轮岗交流,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鼓励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教育培训158人次。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在重点审判执行部门设置廉政监察员,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加强监督考核,内部管理跃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审判业绩评价机制,合理确定各类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突出案件质量,加大对调解率、上诉率等重点指标考核力度,强化案结事了。进一步完善审判节点控制。充分运用办公自动化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和控制,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落实庭长审判管理责任。结合定案、法律文书签发以及独任审判员监督管理等制度,通过专项评查、抽查台帐等形式,严格落实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实现审判管理压力的逐级传递,提升审判管理制度在一线的执行力。

  --加强司法公开,发展环境有了新优化。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重点工作。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评议庭审96人次。全面落实审务公开,实行“阳光审判”: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隐私外,所有开庭案件一律面向社会群众开放,90%以上的案件实行公开开庭审理,并逐步将所有的裁判文书上网公示;以“走进法院、了解审判”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审务开放月”活动,以开放的姿态为人民群众接触、认识、了解法院工作提供最大的便利条件;

  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我院各项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整体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县法院历史上首次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同时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示范等级先进集体”,审判监督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涌现出了“全省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先进个人”、“南京市十佳政法干警”等一批立功受奖的优秀法官代表。2010年,我院以34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54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当庭结案率60%、综合绩效继续排名全市法院前列的成绩,再次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法院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关心,更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比如能动司法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强;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审判作风还有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同时,法院人才流失和人员缺编对审判工作的影响日益显现;在价值观念多元化、利益冲突多样化的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和难度进一步加大,等等。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真诚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帮助我们更好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2011年工作思路

  前不久,县委十一届十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溧水县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全面部署。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今后五年发展至关重要。县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委所确定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全面推动服务大局水平再上新台阶、审判执行绩效再上新台阶、队伍建设成效再上新台阶,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我县“三个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司法与能动司法并重,更好地服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县“三个发展”大局和《“十二五”规划》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司法服务举措,确保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与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相适应。妥善审理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等涉及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类案件,积极为辖区内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和市场经营提供法律服务,不断优化司法审判的综合效果;进一步加强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对县域内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涉企、涉众、涉农、涉府案件的审理情况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坚持立足审判与拓宽服务并重,更好地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障社会管理活动秩序;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共建管理,依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工作和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积极开拓思路,拓展解纷职能,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民调指导、联动化解、信息沟通等各项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设立矛盾纠纷管理办公室,努力推动人民法院成为社会矛盾纠纷的管理者、社会行动的引导者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者。

  三是坚持发扬传统与改革创新并重,更好地推进公正高效司法。加快推进随机分案、裁判文书上网、诉讼卷宗电子化工作,增强司法透明度;深入推进“司法成本和效率”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简便、高效、低成本”的工作目标,对立案、审理、执行等诉讼程序各环节进行合理调整,积极探索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的新途径、新方法;深入推进“打造特色”工作,尝试建立民商事案件合理成分的认定与处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民主化建设,通过发扬司法民主,实现解纷主体多元化、解纷机制多元化、解纷依据多元化。

  四是坚持思想教育与监督管理并重,更好地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将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年龄阶段干警的个性化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业报告制度和任职回避制度,完善司法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建设,加大作风巡查力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正确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溧水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溧水和谐稳定、加快基本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