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创新助推港城新兴产业“后发先至”
作者: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次数:997
依靠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新兴产业集群,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城市连云港如今走上了后发先至的跨越发展之路,跻身“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行列,被中央列为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五个典型城市之一。
连云港法院主动融入创新大局,积极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助推港城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近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联合授予连云港中院“优秀服务单位”和“重大事项优秀服务单位”荣誉称号,连云港市委书记王建华批示对法院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各项举措给予充分肯定。
思路创新--主动对接主动融入
连云港汇聚了以恒瑞、康缘、豪森为骨干的医药企业群,有“中国药港”之称;我国首个自主知识产权、年产万吨规模的中复神鹰碳纤维生产企业;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的汉高华威环氧模塑料生产企业……科技创新正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力量,给该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
2009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一经获批,连云港中院党组即从加强高新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建立重大问题预警机制等方面考虑,制定了《关于为推进沿海开发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去年,中院出台了《连云港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司法对策二十条》、《关于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发区设立一批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意见》等具体的司法举措。今年4月,该院又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若干问题的意见》。
“我们要以最好的审判质量、最高的审判效率、最佳的审判效果、最优的诉讼服务,全力推进沿海开发,为连云港跨越发展尽最大的努力。”连云港中院院长薛剑祥坚定地说。
服务创新--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
以康缘、汤沟、太阳雨等驰名商标和其他著名商标司法保护为重点,连云港中院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为品牌强市建设提供助力。在办理侵犯太阳雨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中院首次通过司法判决形式禁止并取缔侵权企业名称,有力震慑了侵权者;在审理相关白酒经营者侵犯“汤沟”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时,市中院提出了地名商标保护的新思路,依法判决被告侵权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市中院从电子信息、机械、化工、生物医药、工艺美术等领域,遴选出16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确保知识产权审判的公正、公开和高效。连云港中院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平等保护、调解优先。去年以来,调解和撤诉率达到82%,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稳定和谐的创业环境。
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连云港两级法院积极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拓展服务空间,营造氛围,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去年,中院出台了知识产权审判保障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的24条举措,为创新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围绕该市新兴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中院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分析和研判,指导审判实践,先后联合省、市、县版权、专利、工商等相关知识产权执法单位,组织了东海水晶市场、新医药产业、硅材料产业和汤沟酒业等四次大规模的专题调研活动,明确了企业的司法需求,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络。
管理创新--为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在建的连云港科教园区项目是全市重点推进项目之一,但因部分土地原承包人之间就地上附着物所有权问题发生争议,一方承包人亲属多次采取携带煤气罐威胁自焚等极端方式阻止施工,致使工程停滞无法进行。中院设立了“法律服务站”后,服务站的法官在主动上门服务中了解到重点工程受阻的问题后,和园区管委会人员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查明争议事实、办理提存公证、进行保护施工、争取协调解决”的处理思路。在法律服务组的指导下,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及时将补偿款足额提存并办理了公证,在组织保护性施工的同时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最终促成了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证了工程的如期进行。
连云港市科教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董淑广高兴地对记者说:“连云港中院主动回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帮我们及时妥善解决了科教园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保证了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这样的法律服务站在连云港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园区还有一大批,在项目建设风险评估、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