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零距离”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1-06-24 浏览次数:1051
6月23日下午,阳光明媚,应东台法院之邀,10多位盐城三级人大代表齐聚安丰人民法庭,参加在这里举行的“人大代表法庭行”活动。
“现在开庭!”
开庭的时间快到了,代表们神情严肃地走进审判庭,安静地坐在旁听席上等待。2点30分,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庄严地宣布“现在开庭”,庭审正式开始。
这是一起特殊的监护权纠纷案。原告郑某与被告林某未婚同居并生下一子,后林某私自将小孩送给婚后一直未生育的被告丁某与刘某夫妇抚养。得知实情的郑某申请撤销了收养登记,并将丁某夫妇与林某起诉到法院,请求取得小孩的监护权,要求丁某夫妇归还小孩,同时要求3被告共同赔偿其精神损失。
庭审中,郑某再次强调要孩子。丁某夫妇未出庭,他们的代理人申明了丁某夫妇的意见,要求孩子由他们夫妇抚养。而林某呢,只要求丁某夫妇归还孩子,对于孩子是跟郑某还是跟自己倒没意见。
代表们坐在旁听席上,神情专注,侧耳倾听双方的辩论,还不时地做些记录。
“没头脑!当初怎么想得起来把孩子送走的?”各方意见对立,原告方亲属在旁听席上情绪激动起来,“你先判下来,孩子是我们家的,谁也不能抢走。”
被告林某的母亲也从旁听席上站起来嚷:“法官,孩子给我们!”
审判长立即出言制止,并宣布休庭调解。
法官代表同调解
走进调解室,“和”文化气息扑面而来,墙上的法律小故事给人以启迪。在这里,人大代表和法官一起做起了当事人的工作。
“小孩本来就是人家的,你们强行留在身边没有法律依据。”法官对被告丁某夫妇释明法律。“是呀,这样恐怕不妥,还是还给人家的好。”人大代表赞同法官的意见。
“你们不晓得,丁某夫妇没孩子,把这孩子当个宝一样。已经养了两年,他们舍不得孩子。”丁某夫妇的代理人表示。
“时间长了,感情更深,他们就更舍不得了,还不如劝他们早点放手。更何况,他们现在收养手续也被撤销了,收养也不合法。”人大代表在一旁劝说。
“送养子女必须父母双方共同送养,你一个人送养是违法的。”法官正色告诫被告林某。“毕竟是你亲生的,怎么舍得就这样送出去了?”对林某的做法,同样身为母亲的两位女代表大为不解。
“何必那么计较?一方让点步,以后两家还来往,让孩子认个干亲不就行了吗?”有人大代表支招,“现在争来争去,对孩子也不好。”
……
虽然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案件并未调解成功,但在法官与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的情绪均有所缓和,不再像之前那样一触即发。
“有机会,我们一定来!”
在接下来的案件评议与座谈中,代表们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天旁听的过程,也是我学习的过程。我觉得,这个案件本身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而人们的道德水准却没能同步。最好能将这个案例放大,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安丰镇人大丁主席率先开腔,“通过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是我们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法庭以后有选择性地邀请更多代表分期分批旁听,让我们有更多机会接触并宣传法律。”
“第一次到安丰法庭零距离接触庭审,感觉特别好。庭审程序严谨规范,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的表现都比较优秀。”人大代表王晔快人快语,“案件我们介入不多,最好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调解。”
“这个案件很有代表性。从情理上来讲,养父母要孩子合情合理。不过,要从合法的角度讲,生父母要孩子也是情有可原的。我觉得,还是尽量动员亲生父母和好,把孩子要回去共同抚养比较好。判给谁都是问题,要始终不渝地调解。更重要的是,判了以后执行也是个问题。”全省十佳调解员并荣获司法部三等功的代表杨增官对此忧心忡忡,“我觉得,法律法规宣传要从学生抓起。”
“我们现在定期走进校园给学生上法制课,效果还不错。” 安丰法庭庭长丁辉如实汇报。
“我们村就在安丰法庭的辖区内,对安丰法庭我比较了解,成绩非常突出,尤其是文化建设已经形成了特色。”一位人大代表接过话头,“我在报纸上也看到过报道,去年10月他们还作为基层法庭唯一代表在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呢。”
代表们点头赞许。
“谢谢代表的肯定,但法庭文化建设是个浩大的工程,我们现在也才刚起步,以后还要继续努力。各位代表给我们鼓励,对我们今后更进一步搞好民事审判工作是动力。”丁辉表示,“我们同心协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得更多更好,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法院工作、法庭工作面临全新的局面,希望各位代表给予我们更大的支持与帮助,欢迎你们常到安丰法庭来检查指导工作!”
“有机会,我们一定来。”人大代表们异口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