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和谐
作者:王成玉 杨建彬 发布时间:2011-06-24 浏览次数:1045
盐城亭湖区法院新兴人民法庭,是一个久负盛名的先进集体。多年来,该庭干警心系百姓、情注乡镇,坚持巡回服务16年,化解各类纠纷7000余件,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发挥了特别贡献,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赞他们是守望和谐的“大功臣”。
“摩托之旅”本色不变
新兴人民法庭地处亭湖区的最北端,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他们就开着摩托车驮着卷宗,前行在乡镇的乡间小道上,奔走在田头、场头、床头,及时为村民们送去司法服务,“摩托之旅”的美名由此远扬四方。
斗转星移,法庭的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摩托之旅”的本色一直未变。现任庭长蔡丽宁告诉我们:“人民法庭开展巡回服务,是时代之需、百姓所盼,常年坚持巡回服务,对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稳定、保证百姓安居乐业,作用不可估量。”
2008年,亭湖区的行政区划作了相应的调整,原有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新情况、新特点,该庭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推出了新措:他们在辖区的新洋街道办事处、青墩办事处及永丰办事处设立6个巡回审判站,并在辖区的中心村设立巡回审判点,同时聘请了30名村(居)干部及人民陪审员作为巡回审判联络员,负责办理预约立案、代收诉状、通报信息等事项。
新兴镇新场村李某与张某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妻,从小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彼此相爱后,村民们都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婚后不久,李某告别心爱的妻子外出打工了。打工之初,李某隔三差五回家看看,随着打工生活的艰辛和劳累,李某回家的次数逐渐减少,耐不住寂寞的张某平添了许多难以释怀的烦恼,久而久之夫妻间的感情出现了危机信号。
一个近邻的女友悄悄地向张某走来,她们从谈笑风生发展到同吃同住,两人恰似一人形影不离。非同寻常的交往引起了李某父母的警觉,善良的父母欲说不能,欲管不力,便将张某的“反常”现象告诉了儿子李某,让他回家自作处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个周末的下午李某回到张某的身旁。李某失望了,张某对他原来的那份感情荡然无存,李某坠入了五里雾中。
心爱的人视已如同陌生人,这里肯定有隐情!这段时光对于李某来说是痛苦的,在冷静思索后,李某与张某进行了长谈,谈话结果令李某极度失望,近在咫尺的爱人心中存有难言之隐不愿向他诉说,张某主动向他提出分手的要求。
“我不想沸沸扬扬,更不想让亲友伤心,请求法庭替我们保密”,李某强压着痛苦接受了张某的请求。周末一大早,他俩双双来到了巡回点,向巡回值班法官提出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这天,庭长做了特别安排,双方所有亲友全部回避,法庭内仅有李某、张某、审判员、书记员四人。值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他们释法、明理,深深地感动了双方。张某后悔莫及,愿与李某重归于好。随后,他俩手拉手走出了村部的大门,开启了新的生活。
据统计:近三年来,该庭巡回审理审结案件数达250余件,件件案结事了,法庭先后收到100多封感谢信,30多面锦旗和金匾。
巡回服务力度不减
新洋街道办事处是新兴人民法庭辖区之一,是城乡结合部的街道,近年来,一批创业园、经济园、都市工业园以及物流中心、五金机电等大型外来企业纷纷来这里投资兴业,由此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加。
因势而变!为方便入园人员诉讼,该庭增大服务力度,实行弹性工作时间,4名法官每周至少一次要到审判站或审判点接待来访群众、接受法律咨询,使一大批民商纠纷第一时间得以化解。
2010 年8月份,民营企业盐城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近10家合同相对方违约停止供货或不付货款,导致企业的资金运转困难。该机械有限公司先后起诉了8家外地企业。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庭断然采取通过对不动产、动产和第三人债权实施保全措施,承办法官连续穿梭于河北、内蒙古、河南、四川等地,及时组织原、被告沟通、协商,最终促成案件圆满解决,追回欠款近百万元。鉴于双方有着良好合作的昨天,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着眼企业的明天,又主动与相关合作伙伴进行洽商,促成了双方新一轮的合作。双方企业感激万分,盛赞法庭是助推企业发展的好“红娘”。
随着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庭还开设了“假日法庭”,及时为来辖区打工、经商者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假日法庭”“开张”三年多,共接待群众来访120余人次,开庭审理了征地拆迁、劳动就业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70余次,调解率达70%,使辖区内呈现出合法经营、理性维权的喜人景象。
在此同时,该庭还积极参与辖区的社会管理,对近年来涉及企业案件的类型、分布领域、纠纷成因进行分析,并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近三年来,共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近百条,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巡回服务质量不降
亭湖区法院副院长王浪对我们说:新兴人民法庭在巡回服务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做法,尤其在服务“三农”时,十分注重服务技艺和效果,赢得农民的齐声称赞。随后,他欣喜地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永丰办事处是远近闻名的蚕桑养殖基地,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逐渐增多。该庭想农民所想、帮农民所需,在巡回服务中帮助农民得到了实惠。
2010年8月,永丰三里村的13户村民,一纸诉状将刘某、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早在1999年10月,13户村民在取得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各自对属于自己的原系集体农场的土地,因嫌农业税高无心种植而抛荒。村委会无奈,遂将13户村民的22.5亩土地安排给村民刘某种植蚕桑,合同期为十年,并收取刘某100元/亩每年的承包费。2009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农业税,13户村民想重新收回土地自种,故与刘某发生争执,并造成伤人事件。
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刘某种植的蚕桑正处于最好的桑叶收获期,决不能毁了已生长了十年的蚕桑,但13户村民的利益同样也需保护。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和法律后,法庭决定采用“土地转租”这一流转形式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多次来到田头、村民家中讲法,帮助村民明辨得失。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2011年1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13户村民的土地转租给刘某继续种植蚕桑,刘某按每年650元/亩给付13户村民土地转包费,并将收取刘某的十年承包费退给13户村民。事后,村委会给法庭送来了锦旗,村委会主任说:“只要能充分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我们当被告,值得!”。
巡回服务,贵在坚持,重在创新。2010年初,面对巡回服务取得的串串成绩,该庭没有自喜,积极融入和谐镇区建设之中,主动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等签订了共建协议,掀起 “庭所共建”的热潮,通过信息共享、多方联动、法制宣传等举措,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辖区新兴镇和新洋街道办事处分别被评为文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们发自内心的感慨:乡镇和谐发展,法庭功不可没。
守望和谐,时代使然。人们期待:重任在肩的新兴人民法庭,定能纵情唱响司法为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