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6 浏览次数:11027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6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院长 姚志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0年,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积极践行大众化的司法方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76件,审执结4627件,为我区全面完成“十一五”奋斗目标做出了贡献。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转型发展有新作为
一年来,全院牢牢把握推动雨花经济社会战略转型这一工作大局,准确定位、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司法审判工作对全区转型发展的贡献率。
围绕转型强导向。年初即邀请区委负责领导就进一步明确审判执行工作方向进行专题辅导,全年以“融入发展、贴近民生”为主题,10余次开展专题教育、座谈交流等活动,不断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促进转型发展的司法理念。密切关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关于为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服务的工作方案》,从3个方面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15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的工作导向,牢牢把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动权,受到区委领导的肯定。
围绕项目固保障。全院充分认识项目载体建设对我区提升产业量级、增强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意义,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力度,在市国土局雨花分局、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等涉及转型发展的重点部门设立司法服务点3个,通过挂钩联系、提前介入、建立审判执行“绿色快速通道”等方式,及时化解重点项目推进中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协调工作力度,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57件,在火车南站、京沪高铁、农花经济适用房等重点项目拆迁过程中,通过细致入微的协调工作,积极促成拆迁、拆违当事人自动履行搬迁义务137件,自动履行率达88.4%,让地约5.2万平方米,多次受到区委表扬。
围绕产业优服务。全院不断深化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把我区大力发展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业、高端商贸商务业、先进制造业作为联系的重点对象。6月份,我院在审理一起涉及区内某重点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该企业用工制度较为落后,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案件审结后,立即与企业取得联系,专门就企业用工的规范化上门开展法律指导,受到该公司的高度赞扬。进一步发挥商事审判的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全年共受理商事案件1904件,审结1891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额2.62亿元,其中,
二、深化和谐司法,化解矛盾纠纷有新实效
全院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为载体,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最大限度地落实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被省法院评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抓源头,有效压降矛盾纠纷增量。一年来,全院坚持关口前移,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2010年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2%,已经实现连续两年下降,案件受理数迅猛增长的态势得到有效压降,收结案开始良性循环,反映了我区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抓好诉前调解环节,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分流过滤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全年共分流民商事纠纷946件,诉前调解成功862件,成功率为91.12%。深化“调解优先”理念,将调解工作放在案件审理、纠纷化解的首要位置,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7.6%,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35%,同比下降0.16%。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为78.95%,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
抓化解,有效减控信访执行积案。强化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先后5次召开全院性的化解工作交流会,对纳入清理范围的103件重点案件,逐案研究方案、逐案定人跟踪、逐案落实措施,全年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为100%,提前完成省法院规定的年内化解80%的工作目标。巩固和扩大执行清案成果,进一步加大对2008到2009年间程序性终结案件的清理力度,每件案件严格落实“五查”工作,408件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清结率100%。以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新收案件1508件,执行案件结案率为99.54%,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94.11%,均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抓机制,有效提升纠纷化解水平。全院始终把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完善大要案处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对重大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妥善化解了蒋忠勤等27名劳动者与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雨花台区经贸公司27名职工股东经营权纠纷、板桥水泥厂57名改制职工经济补偿纠纷等一批区委关注的重大群体性纠纷。完善审判质效监控机制,通过收结案情况“周周报”、重点质效指标“月通报”、审判态势“季讲评” 等方式,努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均衡和良性循环,全年结收案比为98.95%,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3%。
三、积极延伸职能,参与管理创新有新进展
一年来,全院坚持积极拓展审判服务领域,通过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凸显司法审判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治理的规范和完善。
积极参与平安、法治雨花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7件,判处罪犯356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了人民群众、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感和投资发展的信心。今年5月,我院妥善审结了市委政法委督办的全市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切实增强了打击犯罪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做为全国“量刑规范化”南京地区唯一试点法院,我院着力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庭审实践等方面积极探索相关工作经验,共审结试点案件141件,判处罪犯220人,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6.7%,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发回重审。试点工作先后受到了最高法院检查组和省法院咨询委员的好评,成为南京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展示窗口。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7名矫正对象签订帮教协议,共参与社区矫正131人(次)。
积极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全院以法官联系站点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内10个街道(园区)和若干重点社区和谐共建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健全和完善法院与基层党委政府预防、发现、调处和稳控矛盾纠纷的联动机制,全年开展共建活动45人(次),35人(次)协助街道(园区)等单位化解纠纷40余起。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全院深入社区、村组、企业就地办案623件。针对物业纠纷牵涉面广、矛盾尖锐的特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在纠纷集中的翠岛花城、阅城国际等小区设立物业纠纷巡回审判点6个,通过巡回审判,既达到了审结一案解决一类纠纷的效果,也有效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全年该类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4%。
积极发挥司法的社会引导功能。全院密切关注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共向街道、驻区大企业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2份,得到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全院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制裁违约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典型案例、对被执行人上网及媒体曝光等形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向《法庭传真》、《重案直击》等法制节目选送报道题材48档,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司法调研文章109篇,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司法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着力完善便民诉讼平台,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抓住诉前、诉中、判后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提供案件咨询查询3712次,开展判后答疑426次,实施司法救助26人(次),救助金额15.6万元,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司法民主建设工作交流会”上做专题发言。着力完善群众参与平台,紧扣案件参审和调解两个环节,制定《关于推进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实施办法》,全年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2.7%,同比提高6%,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四、增强司法公信,公正廉洁司法水平有新提升
一年来,全院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思想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通过组织观听各类事迹报告会和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对标找差,见贤思齐,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行大众化的司法方法,组织开展“做平民法官、当解纷能手”年度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对调撤率、服判息诉率、有效执结率等反映司法效果指标的考评力度,着力引导法官不断提升倾听诉求、查清事实、释法析理、调判结合的职业技能,使司法过程、结果更为群众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
强化廉政作风建设。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紧紧抓住黄松有违法犯罪案件这一反面典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反思在法官队伍管理、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等整改落实措施3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结合学习贯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研究制定《关于进行提醒、戒勉谈话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法院内部的监督惩处机制,全年对拖延办案、群众反映强烈的2名法官开展提醒、诫勉谈话。加大作风巡查力度,进一步深化作风量化管理考核的工作经验,全年开展作风巡查39次,15人(次)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被通报批评。
强化监督机制建设。认真执行监督法,自觉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在做好年度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认真按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完善联络机制建设,积极为人大、政协履职监督创造条件,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和座谈24人(次),主动走访汇报法院工作83人(次),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15条,邀请代表、委员观摩旁听案件庭审45人(次)。
此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院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板桥法庭的扩容出新和院本部司法安全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并已投入使用,法院的司法服务能力和自身司法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各位代表,2010年是我区全面完成“十一五”奋斗目标,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发展新优势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院切实履行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司法使命,不断强化以大众化的司法方法提升司法审判的综合社会效果,各项工作取得全面发展,被市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全院多项工作受到省市法院单项表彰,涌现出 “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法官群体,20多人次立功受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得益于每一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依法监督和积极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给予法院工作热情关心和有力支持的各级组织、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困难:雨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保障全区转型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利益格局调整而导致进入法院的各种纠纷不断增多,对抗性增强,法院优化司法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活动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而我们自身工作作风不扎实、不严谨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纪律作风建设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重点克服解决。
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区委九届三十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打造“四化”现代型法院的工作思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以“司法效果和谐化”为诉求,以 “五个强化”为推手,在提升审判质量效果和改进纪律作风上苦下功夫,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为雨花在“十二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新城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强化能动司法,进一步提升服务转型发展的工作水平。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的部署,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司法服务举措,确保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与区域经济发展大局相适应。一是服务产业升级,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职能优势,妥善审理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等涉及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类案件,积极为辖区内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和上市融资提供法律辅导,不断优化司法审判的综合效果。二是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细化项目载体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机制,全力保障区域资源集约化、高端化发展。三是服务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司法调研,积极向上级法院争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着力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相适应的司法审判服务体系。
2.强化矛盾化解,进一步提升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水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把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为全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摆在法院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社会安全感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民生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消费等领域的纠纷,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三是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积极拓展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集团性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的案件。四是认真抓好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息诉止访的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3.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公正廉洁司法的工作水平。
坚持把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改进作风、激发活力作为当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提升法院司法形象的关键环节。一是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公正执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廉政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的规定,完善司法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建设,加大作风巡查力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三是加强考评激励机制建设,组织开展“质量效果和纪律作风”年度双竞赛活动,着力形成按工作实绩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的干警业绩评价导向。
4.强化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深化司法改革的工作水平。探求司法审判工作发展规律,着力改革创新,不断破解影响和制约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围绕司法职权优化配置,与市法院共同开展重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管辖权转移改革试点,并积极争取清华大学法学院等院校支持,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围绕审判精细化管理,通过整合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质效考核、院庭长监督指导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围绕司法公信力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民主,通过开展法官联络员进社区、巡回审理、法院开放日、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积极构建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由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的工作新机制。
5.强化争先创优,进一步提升打造特色品牌的工作水平。
牢固确立“特色立院、特色兴院”的工作理念,坚持把争先创优活动作为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一是强化目标管理,严格通报、督促、警示等工作措施,强化审判执行的均衡度管理,有效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确保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争先进位。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以争创全国巾帼文明岗和省级廉洁司法示范庭为抓手,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引领性,力求块块有特色、庭庭有亮点,不断提升全院的文化品位和各项工作的地区影响力。
各位代表,雨花新一轮发展蓝图宏伟、号角激昂、任务艰巨。区法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为雨花在“十二五”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制高点、争创新优势,打造现代化、创新型生态新城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附:相关用语说明
“四化”现代型法院:是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策应雨花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而确立的法院工作目标,即要努力打造具备“司法功能服务化、司法能力专业化、司法方法大众化、司法效果和谐化”这四个特征的现代型基层人民法院。
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央政法委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于200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强调近几年政法工作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大众化司法方法:是对人民司法传统的进一步弘扬,强调司法在坚持自身专业化发展的同时,要努力使司法制度的设计、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审判的方式方法、审判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体现便民、利民的原则,从而使司法过程、结果更为群众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
能动司法: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司法国情条件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司法理念,强调司法审判工作的服务性、主动性和高效性,即人民法院必须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权益的要求,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沟通协调、分析研判、司法建议等方式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化解矛盾纠纷。
量刑规范化: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其目的是规范刑事案件的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
审判质效指标:是人民法院在充分尊重审判工作规律的前提下,设置的一套全方位、立体化的审判质量效率量化指标。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具体由14项基础性指标和16项分析性指标构成。该体系的建立,对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科学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及时调整配置审判资源,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一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