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法界有识之士携手解决“诉讼爆炸”,率先建立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法制日报 丁国锋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1920
近年来,随着地方各级法院“诉讼爆炸”衍生诸多社会治理难题,很多政法界有识之士将目光聚焦到了博大精深的“和为贵”“无讼”“祥和”等中华传统文化理念上,对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给予了更多关注。
5月2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揭牌成立江苏首个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并在市人社局、市信访局等成立非诉服务中心分中心,将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落地落实,掀开了各方力量携手探索建立非诉纠纷化解体系的新篇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连云港市市委书记项雪龙共同出席了揭牌仪式。
江苏此次在国内率先建立实体化运作的非诉服务中心,与司法行政机构改革的背景密切相关。目前,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7种,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仲裁、律师调解。除了劳动人事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涉外3类仲裁以外,都由改革后的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推动。
与此同时,自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江苏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虽然通过努力发挥多元化解机制作用,新收案件增幅逐年放缓,但2018年全省新收民事一审案件依然达到了898168件,同比涨幅达5.19%。
“去年的增幅已经低于全国平均增幅5.32个百分点。”夏道虎介绍,江苏高院先后与20多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联合下发诉调对接工作文件30余个,构建了全方位全覆盖的诉调对接体系。江苏高院通过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调解程序前置试点、加强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相关意见,在各级法院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仅2018年全省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矛盾纠纷94503件,调解成功39823件,调解成功率达42.14%。
近年来,连云港市将开展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放在突出位置,发挥非诉解决机制第一条防线作用。“我们将在平台搭建、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大胆摸索尝试、不断谋新创新,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力争为全省全国先行探路、积累经验。”项雪龙在讲话中表示。
连云港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诉讼服务、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速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辅助等“七位一体”诉讼、非诉讼服务体系。“原来的诉调对接机制是碎片化、条线化的,单线联系单线作战。现在根据案件性质先行分流,克服了诉前调解虚化、空转等现象,还与行政机关构建了畅通的纠纷化解平台,推动大量纠纷解决在诉前。”连云港中院民一庭副庭长谢善娟介绍。
推进非诉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离不开行政机关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在连云港市人社局三楼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辟了行政调解室、老刘调解室等非诉服务功能区。“我们6名仲裁员去年立案处理了695个案件,其中70%左右通过行政调解解决,对仲裁不服上法院诉讼案件同比下降了13%。”该仲裁院院长刘永波介绍。
连云港闹市区沿街设立的市非诉讼服务中心,专门建立了受理登记、调解处置、协调督办、研判评估等专门岗位,设置了律师调解、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海州区法院还设置巡回法庭,提供诉调对接专业化支撑。“去年1月起与法院联手推进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后,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当事人可获得值班律师的调解服务,争议比较大的纠纷可先行安排医疗鉴定。”海州区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主任卞美玲说。
“调解作为诉讼前置程序后,去年至今没有一件医患纠纷信访案件。”海州区法院副院长卜玉霞介绍,一年多来已有47件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到调解中心调解,其中直接调解了3件,进入诉前鉴定程序39件,到法院诉讼审结18起案件中有12起调解结案,平均每个案件诉前、诉讼时间节约119.49天,为当事人共计节约诉讼费、鉴定费9万余元。
“坚持把非诉方式挺在前面,充分体现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自治、法治、德治相得益彰的治理思路。”柳玉祥在讲话中认为,把非诉纠纷化解方式作为定分止争的制度性设计,有利于社会风险释放和社会张力减压。
据了解,江苏将以连云港市率先建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为起点,建立积极探索建立以省、市、县、乡、村五个层级为纵轴,以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四个方面为横轴的“五纵四横”组织网络,并依托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以非诉分流中心、非诉办理中心、非诉数据中心“三个中心”为核心,多主体参与、多领域汇集、多链条驱动的非诉纠纷化解工作体系。
“为减少法院诉讼案件压力,省司法厅将在行政领域纠纷化解平台上,更加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相关政府部门主体责任,着力破解行政调解无专门机构、无专门人员等问题,制定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推动在公安、住建、国土、环境等重点部门,成立专门行政调解委员会,打造实体实战的非诉讼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柳玉祥介绍。
“要坚决摒弃‘案件越多成绩越好’的狭隘司法政绩观,自觉把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扭转案件上升势头、打造高质量司法的主攻方向,促进广大法官集中精力解决更具规则意义的司法案件,真正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夏道虎在部署中要求进一步完善甄别分流机制、调解前置机制、实质化解机制,依托七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与相关部门精准对接,真正实现分得出去、化解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