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敲响,张某等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来自宜兴各社区的200多名青少年旁听了宜兴法院少年法庭对这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的审理过程。

  2010年10月1日,被告人张某与朋友在溜冰场上与他人发生争吵,后双方约定在车站斗殴,当日傍晚,张某就与其余三被告曹某、马某及薛某等人携带刀具、竹棍至车站,斗殴过程中致一人受伤,触犯了刑律,构成聚众斗殴罪。审理过程中,四被告均承认犯罪事实,并对所犯罪行表示悔意。宜兴市社区关工委的工作人员受法院委托从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悔罪表现等方面分别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对被告人的量刑问题给出了合理建议。法官也从相关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社会危害性,学法守法的必要性等方面对四被告人当庭进行了教育。法庭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庭后,法官从本案出发,为参加旁听的同学们进行了法制教育。一位来自土城社区的中学生深有感触地表示,这样零距离地看到对同龄人的刑事审判,心灵很受震撼,对自己来说也是一种深刻的警示。

  宜兴法院少年庭长钱富良介绍,聚众斗殴一直是宜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灾区”。仅2010年,宜兴法院就审结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21起,占到青少年犯罪的四分之一以上。为此,法院专门选择聚众斗殴类案件,在暑期邀请青少年走进法院旁听审判,以案说法,更为直观、形象地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宜兴法院已连续近十年开展暑期普法活动。接下来,法院还将针对青少年犯罪突出类型开展公开审判和巡回审判,通过法制演讲、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丰富学生假日“法制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