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参与 多元化解 源头治理
作者:张宽明 肖天存 发布时间:2011-07-15 浏览次数:966
近年来,常州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广戚墅堰区法院30年零上访的经验,下好全员参与、多元化解、源头治理三招棋,创新信访工作理念,做足信访源头治理大文章,涉诉信访纠纷逐年大幅下降。今年以来,常州两级法院进京赴省上访同比下降58%。
全员参与:变“信访办的事”为“我的事”
溧阳法院在审理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经庭前调查,发现原告李某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刑,牢狱生活造成其性情偏执、易怒。起诉前,李某曾还将市经贸局干部打伤,处理不慎,极易产生涉诉信访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向院领导汇报后,院长张少平高度重视,三次亲自接待李某,耐心开展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分管院长和承办人20多次接待李某,并前往市经贸局进行协商,最终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一起涉诉信访案件。
常州两级法院树立立审执一盘棋的信访工作理念,将信访工作作为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引导树立信访工作全员参与意识,将判前预防、判后答疑、首问负责、文明接访等制度和措施融入到了审判、执行的全过程,把信访工作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同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沟通联系,即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特别是对当事人有过激言行的,通过书面提示的方式,提示下一个环节的审判或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防范要点。案件审结或执结后,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认真做好判后或执行后的释疑工作,切实减少因工作不细而导致的信访发生。
推行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及时将申诉的受理、审理和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对申诉被驳回的,主动向当事人进行说服、解释。特别是对于执行信访案件,定期向当事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告知执行人员在执行中所做的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
多元化解: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2009年12月下旬起,103名原常州市糖烟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向钟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返还股权,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后,当事人在市、区两会期间到市、区政府集体上访。钟楼区法院联合信访、街道、经贸局等部门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引导职工调整心态,理性提出补偿数额,同时要求公司从大局出发,尽快制订新的补偿方案,主动约见职工,逐个协商解决问题。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市中院院长姜洪鲁、钟楼区主要领导先后参加协调会,亲自与职工沟通。经过多次努力,90余名上访人已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不再上访。
依托与地方党委政府建立的大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涉诉信访纠纷纳入党委政府排查化解范围,整合社会力量解决信访纠纷,是常州法院开展信访工作的一大特色。天宁区委、区政府实行涉诉信访分级管理,明确对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股权转让、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因政策调整引发的纠纷,由法院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化解。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开展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巧借行政机关、基层组织和社会各方力量,化解了大批涉诉矛盾纠纷、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
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常州中院建立了联合化解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信访积案进行“会诊”、督办,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尽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的社会参与机制,协调行业专家、资深律师、基层组织参与化解大量信访纠纷。
源头治理:变“访后接”为“事前防”
2007年6月起,常州某村民小组200余名村民因与当地政府发生征地纠纷,多次到省市政府和法院群诉群访,反映原属该村的70余亩土地被征收后,村民未得到征地补偿。常州中院及时制订信访风险评估预案,反复与当政府及村民沟通交流,引导双方选择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最终,当地政府提高了分红标准,村民对政府表示理解,一起历时三年多、涉及200余名村民、可能引发重大信访事件的征地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处理。
为将信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变“访后接”为“事前防”,常州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减少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信访风险评估、矛盾疏导化解的工作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
坚持实行关口前移,推行领导带案下访。对初信初访预约答复、案后回访不太满意、案件评查存有隐患的案件,该院由责任领导会同有关庭室逐案会诊、剖析原因、制定预案,亲自登门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为从源头上寻找信访纠纷发生的根源,常州法院积极开展调研,院长姜洪鲁亲自深入基层调研,形成《关于当前常州社会涉诉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报告》,对当前突出和各类社会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有效防止了大批因政策自身原因导致的信访纠纷。
2009年7月,新北区法院在审查一起工伤案件时发现常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普遍未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遂向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一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方面的司法建议,并在政府联席会议中再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后该建议被常州市法制办和市劳动保障部门采纳。2010年常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据此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建筑业、服务业短期使用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