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
作者:娄银生 唐静 发布时间:2011-07-15 浏览次数:980
自7月以来,江苏法院在启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积极探索“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司法审判工作新路。近日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电视电话会议上,院党组对全省法院集中三个月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又进行了具体动员部署。
在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后,省法院党组迅速行动,切实把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院长公丕祥亲自过问,政治部主任刘嫒珍主管此项工作。经院党组认真讨论审定后,于6月21日下发了全省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全省法院围绕学习领会、讨论查摆、整改规范三个阶段开展活动,始终坚持“人人参与、正面教育、注重实践、群众路线、务求实效”的原则,确保人人参与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紧密联系实际,提出要求以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一线干警、立案信访窗口单位为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突出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岗位和环节。要求各级法院坚持把抓好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基础作为开展活动的首要环节,以深入的理论学习,提升思想境界。要求把查摆分析和整改提高作为关键环节,从法院领导、审判业务部门、综合行政部门等不同层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问题查准,措施定实,使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是开展“两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两项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据刘嫒珍介绍,省法院将在9月下旬对全省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情况进行交流总结;10月中旬,对全省各地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情况进行抽查;10月底前,全省各级法院将对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