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首次启用江苏法院援助的巡回审判车下乡办案,到米粮泉乡审理一起邻里纠纷。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人才智力支援方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计划每年接受新疆受援法院选派业务骨干,到江苏各对口援助法院跟案锻炼,选派优秀干部分别到江苏各中院和基层法院挂职。选派讲师团赴新疆各受援法院巡回授课,3年为受援法院举办5期司法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联合司法调研以及司法信息、审判管理经验交流。在物质装备支援方面,江苏高院协调各对口援疆法院,在2013年前,为受援中院和基层法院建设一个科技法庭、一个图书资料室和一个电子阅览室。

 

  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率各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及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农七师受援法院考察调研,具体指导对口援疆工作。4月份,江苏派往新疆受援法院的9位挂职干部到位工作;4月底,江苏援建新疆受援法院图书资料室项目启动;5月份,新疆受援法院派出41人参加了江苏高院举办的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派出28人参加了信息化建设培训班;7月初,江苏高院组织巡回培训讲师团,赴伊犁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两个自治州法院授课。

 

  7月8,江苏法院对口援助新疆法院23辆巡回审判车。车上配备了办公桌椅、笔记本电脑、速录机、打印设备、录音录像设备、视频音响宣传设备、监控设备,能够完成立案、开庭、调解和送达、庭审录像保存等多项工作任务,为新疆受援法院巡回审判提供了极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