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反映问题”
作者:顾建兵 吕 敏 发布时间:2011-07-19 浏览次数:990
7月13日上午9时,室外大雨倾盆。当天是南通中院院长马志相的“接待群众来访日”。
“您好!欢迎您来反映问题!”第一位来访者是家住通州区骑岸镇的老陈,马院长热情地递过一杯热茶,接过了他的信访材料。老陈今年62岁,1976年27岁的他来到当地一家砖瓦厂做窑工。1996年砖瓦厂改制,厂方却没有按规定为他缴纳养老保险。2004年4月,当时已年逾五旬的老陈在出窑时手部不慎受伤,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同年9月,双方在当地法院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由砖瓦厂一次性支付陈老汉1.9万余元,并约定双方以后就本次工伤再无经济牵涉。
同年12月,陈老汉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砖瓦厂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一审法院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驳回了他的起诉。老陈不服,在提起上诉被驳回后,又向省、市两级法院申请再审,但均以同样的理由被驳回。当地法院考虑到他家的实际困难,从司法救助基金中拨付了1万元钱资助他,陈老汉也签下了停访息诉协议。但时隔不久,老陈又开始四处上访。
马院长耐心听完老陈的叙说后,首先对他的境遇表示同情,然后向他详细解释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考虑到老陈的实际生活困难,马院长表示法院可以在适当的范围内帮助协调,争取为他解决今后基本的养老保障。他同时希望老陈要尊重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早日停诉息访,老陈听后连连点头,再三表示感谢。
送走陈老汉后,马院长又接待了申诉经济案件的何某、韩某等人。他认真听取了每一名来访群众的诉求,仔细询问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一做出明确的答复。对疑难问题,马院长还主动与参加接访业务庭法官一起交流看法和意见,寻求最佳化解的途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不觉间墙上的钟已指向了12点,接待室里也逐渐安静了下来。
当天下午,接访结束后,马志相主持召开了院务会,对全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进行了部署。他反复叮嘱出席会议的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尤其是在为期三个月的院长集中接访活动中,一定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来访群众着想,尽最大限度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