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地处苏中,东临黄海,形如长三角经济圈北翼一把开启财富之门的“金钥匙”,是学界确认的江海文明起源,历史形成的沿海交通枢纽。

 

在这里,活跃着一支勇争一流的司法队伍——自2007年海安县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后,又连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表彰为“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涌现了张贤儒、沈巧林、徐宝生、孙翠燕等一大批全国法院系统先进典型。

 

在新的征途中,怎样发展和创造新的辉煌?海安县法院党组不负众望,院长王平这样告诉记者,他们将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作为改进法院工作原动力,创造了一项项凝聚海安法院人智慧的便民、利民措施,激发起法官亲近百姓、惠及百姓、尊重百姓、维护百姓权益的爱民之心,赢得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和好评!

 

片区有法官,小事不出村

 

2010915日下午,海安法院墩头法庭庭长高杰办公室电话突然响起:“喂,请问是高杰庭长吗?我这儿是南莫镇青墩村,这里的村民比较多,你还是快点来一下吧……”

 

挂断电话后,高杰迅速赶至现场。原来,该村经济合作社与招商引资过来的蘑菇种植园因土地租金连续6个月未给付的问题引发争议,而所涉的44户农民因没有获得土地收益就聚集到村里讨要说法。经过做调解工作,片区法官在短短1个小时内将该起群体性纠纷妥善平息。

 

海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焦广琪告诉记者:“片区法官工作是一项惠民生、重民权、暖民心的创新举措,体现了司法理念的创新、审判工作的创新、群众工作的创新、社会管理的创新以及队伍建设的创新。”正是这样,自2009年始,海安法院全面试行片区法官制度,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片,将法官全部配属至231个行政村,固定每月首个周六为“片区法官进村日”和“村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日”。规定抚育、扶养、赡养、继承、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除不适宜现场庭审的以外,一律实行开庭、调解、调查三进村,让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就在家门口解决。

 

同时,以片区法官进村居现场推进会的形式,在全县各村(社区)实现“三个一”布局,即一块片区法官公示牌、一处片区法官专栏和一个片区法官信箱,确保基层群众遇到纠纷“见得到人,联系得通,办得了事”。

 

截至目前,海安法院片区法官成功化解纠纷3196起,进村开庭、调解2088人次。

 

独立调解制,诉讼更高效

 

在王平的办公室里,记者看到一份文件——《海安法院独立调解法官制度》,他饶有兴致地向记者介绍起独立调解法官的职责、考核等规定。据了解,这是全国基层法院首次专门出台制度赋予法官独立调解职能的一项创新。

 

2010年初,海安法院建立融诉前调解、诉调对接、行业调解与司法确认于一体的独立调解中心,抽调调解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专事诉前调解;所有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调解书,不予收取任何费用。并建立协助调解人员数据库,与大调解中心共同建立卫生、工会、妇联、建工、拆迁、工商联等10个专业部门窗口轮值制度,最大限度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

 

这是一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8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在独立调解法官的协调下得以化解的案件。去年腊月23晚,20多名农民工相继来到海安法院称要起诉。经了解,某建材公司欠有86名农民工工资,这20多人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年关岁底,工资还未发放,心急如焚的农民工准备集体上访。海安法院独立调解中心法官耐心接待了这批农民工兄弟,并立即与当地镇政府以及建材公司董事长徐某取得联系。经独立调解法官做思想工作,使得86名农民工最终与建材公司最终协商达成约期还款方案。农民兄弟们说:“不用花钱打赢了官司,真方便!”

 

法官工作室,维权少弯路

 

“法官在交警中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凭着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少走了很多弯路,也少花了钱,法院的这种做法,好!”,望长江在与记者交谈时翘起拇指,一脸兴奋。

 

去年11月份望长江在海安城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采访时刚在县城交警中队驻队法官的主持下与肇事者达成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同意在超出交强险限额范围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合计10678.28元。

 

2010年以来,海安法院先后在县大调解中心、县城交警中队、县拆迁指挥部开设法官工作室,专门负责处理类案纠纷的调解、速裁及司法确认工作。2011年,海安法院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先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行政行为集中场所设立法官(对接)工作室,在当好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联系员、参谋员、宣传调研员的同时,将协议离婚中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育的内容全面引入司法确认,双方今后引发争议可直接凭司法确认决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举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过程诉累。通过行政服务平台与司法诉前规范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法院、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打造第一时间、第一空间化解官民矛盾的前沿阵地。

 

截至今年6月,海安法院驻县城交警中队专职法官成功调解案件570件,出具司法确认书23份。驻婚姻登记处对接工作室专职法官自今年4月办公以来,指导当事人签订、变更或补充相关离婚协议40余例,出具司法确认书8份;据悉,这一做法目前为全国首创。

 

全院一盘棋,工作人人做

 

为什么海安法院的工作这样有起色?缘自群众工作人人做。在这里,上至一把手院长,下至审判部门、综合后勤部门人人都有基层联系点,都把群众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责任田。

 

“你们反映的问题,我都记下来了,回去后会尽快给答复!”王平在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乍一听,以为王平在接待来访者。仔细一看,这是2010121516日两天,王平带着院纪检组长等一连跑了8家律师事务所。“院长亲自到律所,倾听律师对法官的原生态意见,是实实在在想改进工作,我们很感动!”走访时很多律师情不自禁地这样说道。

 

201167日下午,海安法院副院长章智敏率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到未成年犯家中走访,了解他们在缓、管期间的表现以及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并给家庭经济困难的符某、梅某、徐某三名未成年犯家中送来了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

 

孙翠燕是海安县法院曲塘法庭副庭长,今年春节过后的一次片区法官例行走访中,她得知孙庄村有一年近七旬的老太在老伴病故后独自一人生活。现老太的住房年久失修,已是明显危房。但其两个儿子却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不尽赡养义务,当地基层组织多次协调未果,无奈之下求助孙翠燕法官帮助解决问题。

 

通过听取意见,孙翠燕法官了解到双方的根本症结是老太屋后的茅坑正对着她大儿子家大门。按当地风俗,茅坑对着门不吉利。事有凑巧,大儿子家近年来一直不太平。孙翠燕意识到当地的说法尽管不科学,却是可以被理解的“民俗”,只有把这个问题妥善解决,这起赡养纠纷才能真正“长治久安”。

思路确定后,孙翠燕法官与镇、村调解干部先后5次到当地做工作,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终于将双方当事人打动。老太主动将原茅坑填平,另择地重建。两儿子各为老人建成了一间新房。七旬老太能够喜住新房,家庭和睦星火再次点燃,当地干群一致叫好。

在海安法院,不仅仅审判业务庭的法官走近百姓、善做群众工作,活跃在综合行政部门的法官们也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车间厂房,帮助遇到矛盾纠纷正处烦恼之中的当事人化解隔阂。

 

627日下午,在网络管理中心忙碌着的王永进法官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我的60吨挂货车在白甸镇某木业厂被绑架了,请片区法官帮忙。”赶至现场一了解,原来从事货物运输的卢某拉货到白甸镇某木业公司,厂长怠于卸货,双方发生口角后动了手,导致徐某左手发生骨裂。为获得赔偿,徐某就将卢某的货车扣留在厂内。王永进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细致做了协调,直到晚上8点,徐某最终答应放行卢某的挂货车,双方的损失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