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向田野延伸
作者:丛兵 金宝 发布时间:2011-07-19 浏览次数:981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基层,沭阳法院每个人民法庭探索出的符合自身特色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路子,值得借鉴。”今年6月,省高院公丕祥院长在沭阳法院视察时,对该院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沭阳法院狠抓基层,夯实基础,找准基层法院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结合点,形成人民法庭各具特色的乡村司法服务平台,源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上半年,该院6个农村人民法庭共收案3895件,同比下降3.9%,首次出现负增长,民案调撤率平均达71.4%,同比上升10.5%,无讼村居覆盖全县农村80%以上。
“三点式”工作法
沭阳系184万人口农业大县,人多纠纷多,诉讼案件连年逾万件,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沭阳法院庙头法庭下辖6个乡镇30多万人,而法官仅有4名,审判员方捷去年结案911件,虽是全省“办案状元”,但案子仍然办不完。
“靠加人加班加点办案不是根本办法,超前服务、源头治理,被动变主动、‘加法’变‘减法’”才有出路。”据沭阳法院院长李其苏介绍,今年以来,庙头法庭创设“三点式”基层群众工作法,设立“流动司法服务点”,在各乡镇集市摆摊设点流动服务,进行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预防矛盾纠纷;建立“固定挂钩联系点”,法官到挂钩乡镇驻点办公,定期召开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联席会议,排查矛盾纠纷;建立“涉农巡回审判点”,在辖区6个乡镇147个行政村设立标准化巡回审判点,通过预约立案、送法上门、假日法庭等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化解矛盾纠纷。
“三点式”工作法整合了资源,强化了服务,满足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今年以来,庙头法庭涉农案件呈现“三降三升”,即受案数、办案周期和涉诉信访显著下降,调撤率、执结率和服判率大幅提升,该庭先后被评为全省“最佳人民法庭”、“诉调对接先进集体”,法官黄海军、方捷分获“江苏十佳法官”和“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三三制”调解网
“三年纠纷一朝结,公正办案好法官”。今年5月,沭阳县悦来镇杨士举老大爷给耿圩法庭庭长徐品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官办案公正。
2008年10月,杨大爷骑电动车带孙子放学回家道上,被村民郭某驾驶摩托车撞到,孙子右腿骨折,花医疗费4300余元。派出所出警后,移送当地交警中队处理,因系非道路事故,交警不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法庭也因此无法立案审理,此案一拖就是三年。
根据辖区交通事故增多、非道路事故处理难度大的新动向,沭阳法院耿圩法庭积极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共建 “三级”联调联动网络。三级联席。该庭定期召开庭、所、队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学习工作经验,共同研判辖区交通事故纠纷新问题、新动向,排查事故隐患,评估矛盾风险,共商对策建议,制定实施了《非道路事故处理办法》;三级联防。建立三级常态的交通信息咨询及事故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共享,构建公安110、急救120、执行110“三位一体”应急机制,确保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和执行案件举报第一现场出警联动处置;三级联调。依托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和交警事故调解中心平台,充分发挥各自调解资源优势,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多主体、多形式、全过程、全覆盖的联调联动网络,形成合力,共同将交通事故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在“三级”联调联动下,杨大爷孙子的全部医疗费很快有了着落:机动车驾驶员郭某依法支付非机动车方损失10%,余款由杨大爷孙子就读的学校从学生人身保险金中赔付。今年上半年,耿圩法庭诉前化解交通事故纠纷73件,成功率达85%以上,办结案件27件,同比下降20.7%,调解率92.3%,同比上升36.2%,办案周期仅为13.4天,结收案比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服判息诉率均为100%。
“三室一村”服务平台
三夏季节,苏北平原一派丰收景象。
沭阳县华冲镇官沟村沟西村民小组的麦田里,村干部带着驻村法官、警官正在现场调处一起“麦收风波”。
原来,沟西小组村民朱卫民和周小春两家麦田毗邻,因地界纠纷双方积怨多年,村里多次调处未成。今年麦收期间,周小春抢先一步收清了麦子,等朱卫民再收割时,发现自家麦子被周某多收了一公尺宽,朱卫民一气之下拨打了110报警。
“他偷割我家麦子。”朱卫民指着周小春对警官说。
“你血口喷人!我收自家地里的麦子犯什么法!”周小春怒目圆视。
警官拉开两人后,问朱有无证据。朱卫民说他家地界上有根石桩为证。
“他胡说,这根石桩是他剩我在外打工不在家时私自扎下的,根本不算数。”周小春据理力争。
华冲法庭庭长黄海军,现场与村干部核对了两家责任田面积,发现两家麦田中间还多出近三十公分的地。 “这样吧,多出的地由村里挖条墒水沟,一来便于排水,二来也作为两家地界,周家超过沟界多收的麦子,按市价作价给朱家,行不行?”黄庭长提出调解意见,双方点头,风波平息。
“多亏法庭和派出所的同志,不然两家肯定会动粗的。”官沟村支书荣盘志说,全村有1100户农民、2300多口人,人多地少,每年常因地界纠纷上访告状不断。今年以来,全村无一起上访上诉事件发生,大事小事村里都调处了。“‘三室一村’做法符合农村实际,我们全村干部群众举双手支持。”
荣支书所说的“三室一村”,是指法官工作室、公安警务室、人民调解室与村委会“四位一体”工作平台。今年以来,华冲法庭与辖区乡镇政府、派出所共同制定了《“三室一村”工作制度》,规定法官、警官和人民调解员每月驻村不少于4天,农忙季节实行办案巡回、治安巡防、基层巡访“三巡”制度,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及轻微治安案件等纠纷,分工配合,联合调处,就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