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召开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获悉,今年上半年,无锡全市25个人民法庭受理普通民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9.01%。这是近五年来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首次大幅下降。同时,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2.3天,同比缩减3.39天;执结案件1990件,执结率为84.21%;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17.61%;发改案件数同比下降52.38%。这一组数据表明,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无锡通过提高法官能力素质、强化审判管理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硬实力”,实现了案件数量减少质量提升的“软着陆”。

 

近五年来,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一线办案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不可避免的影响了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了解决这一现实而紧迫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无锡中院实施了质量案、精品案、和谐案的“三案工程”,坚持在提高法官队伍能力素质上下功夫,在审判管理上挖掘潜力,在司法创新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司法的“硬实力”。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开展预防司法,从源头上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努力使案件数量降下来。

 

据无锡中院副院长陈荣庆介绍,全市人民法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新时期司法工作原则,将诉讼调解融入到整个审理过程,形成全程调解工作格局,真正做到抓住一切机会利用一切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尽可能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时机和积极因素,将纠纷解决在萌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广大基层人民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共有8429件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案件调撤率达76.29%,同比上升6.62%

 

广大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形成了多种独特的调解经验与方法。各人民法院为增强自身矛盾化解能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机制创新活动。南长区人民法院扬名人民法庭以“四个一”工作法(即“一打、一联、一上、一促”)深入推进诉前调解,节约了诉讼资源,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锡山区人民法院4个人民法庭结合当地特点创造了诉调对接“锡山模式”,取得了很好成效。

 

全市25个人民法庭全部挂牌设立了诉讼服务站,这一举措使司法“根须”渗透到群众生活的角角落落。设立立案引导机制,赠送立案指导手册和风险提示书,实行人民法庭立审执全站式服务。

 

无锡崇安区法院在全区六个街道设立诉讼服务工站,建成“十 分钟诉讼服务圈”。东北塘人民法庭与当地司法所联合设立“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点”,每周一天有东北塘镇司法所派驻的专门工作人员在服务点接待服务。江阴人民法院滨江人民法庭对离婚纠纷、相邻纠纷、赡养纠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工资欠款纠纷等关涉民生,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采取重点排查,该庭审理的此类1200多件案件中没有一件引发矛盾激化或涉诉上访。

 

西石桥人民法庭邀请当地资深的农村工作者到庭进行讲座,加深法官对当地历史、文化、民俗乡情的了解,组织法官干警到乡村体验生活,与当地村规民约、民俗乡情进行零距离接触,直观了解农村的现状和问题,以便法官更好地运用风俗乡情助推“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让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群众。

 

“民主评议人民法庭”促进了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无锡中院会同市委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等部门开民以“以勤廉队伍,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的“民主评议人民法庭”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评议对象、评议标准、监督形式等方式,经自我评议、民主测评以及由市评议办聘请的独立评议员进行暗访评议等阶段,对人民法庭在贪污办案、制度建设服务效能、队伍素质、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测评。这一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有力促进了人民法庭的全面建设。

 

“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同步化、公开化。全市两级法院199个审判法庭包括人民法庭的审判法庭已经全部完成了庭审录音、录像及记录的三同步基础设施改造。各法庭在庭审活动中要进一步重视“三同步”工作,不仅将其作为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还要将其作为人民法庭“阳光司法工程”的重点来抓,从而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民主与司法公开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