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今年37岁的江苏扬州男子黄捷(网名“如来”、“情深缘浅”)利用网上QQ聊天,虚构事实骗取少女的信任,然后要求网友见面,进而实施强奸、并采取拍裸照、DV视频,发传真、短信电话骚扰的方式要挟对方随时满足自己的兽欲,3月1日上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公开宣判:黄捷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得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黄捷有期徒刑6年,作案工具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等予以没收。

黄捷是江苏扬州邗江区李典镇人,平时做个体医疗器械生意。因夫妻关系不和,黄捷就到网上寻找“猎物”发泄获得心理平衡。

2004年4月,黄捷通过网上QQ聊天(网名“如来”后改为“情深缘浅”)结识了镇江某学校16岁的高一学生小俐(化名),黄捷谎称自己19岁,是高三的学生,正在迎接高考,母亲病死,父亲给他另娶的继母对他很不好,骗取小俐的同情信任,随后又谎称父亲在镇江做生意,要和小俐到他父亲的办公室见面,在小俐和黄捷在黄捷“父亲的办公室”(实际是宾馆客房)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黄捷就强行和小俐发生了性关系,后两人又多次在宾馆发生性关系,期间黄捷拍摄了多张小俐的裸照等不堪入目的镜头。

2004年9、10月份,小俐为了摆脱黄捷的纠缠,更换了QQ号码并且关闭了手机,黄捷便采用发传真到小俐学校威胁小俐如不与其保持性关系就公开裸照等方式,分别于2004年10月的一天,2005年4月9日,4月27日,5月21日将小俐约到宾馆饭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此期间黄捷还采用同样手段与多名少女保持两性关系,并把与扬州一22岁女性网友小娜(化名)在南京宾馆发生两性关系的过程中偷拍的裸照、DV视频相要挟要求小娜长期与此保持性关系。2005年7月13日小娜愤然向扬州警方报案。7月14日黄捷在扬州被拘留。在黄捷交代的罪行中,有在镇江多次强奸小俐的罪行,另有两名被害少女不愿配合警方调查。后警方在黄捷的电脑上查出了多份黄捷偷拍偷录的和网友发生性关系的的照片和录像文件。

后经调查扬州司法部门认为黄捷强奸小娜的事实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2005年8月19日,扬州市维扬区检察院以黄捷在镇江强奸小俐的事实对黄捷批准逮捕。因该案主要犯罪地在镇江,2005年9月该案后移送镇江司法部门处理。

2006年1月17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捷犯强奸罪向京口区法院提起公诉,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京口区法院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据小俐向警方控诉,小俐是惧怕黄捷把她的“裸照贴得镇江满街都是”才被迫成为任黄捷宰割的羔羊的。被黄捷欺侮之后小俐精神恍惚,时常害怕家人、学校知道自己的事情,经常做恶梦,但是自己始终不敢将自己受害的事告诉家人和老师,害怕受到他们的斥责。她要求法律严惩这个恶人。

据小俐的妈妈介绍,小俐是个文静内向的姑娘,2004年小俐考上高中后,家人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好得学习条件,给她置配了电脑,平时小俐上网也查查资料,聊聊天,父母问她同什么人聊天,她就说给同学聊聊,家人也没有在意,后来直到家里接到骚扰电话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据小俐的老师介绍,小俐原本品学兼优,发生这个事情后学习每况愈下,人也消瘦了很多。老师找她谈心,她什么也不肯说。
   
法官提醒所有家长,一定要加强未成年子女的上网监管引导,父母学校也要加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教育。同时也呼吁网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尊自爱不要给坏人以可乘之机,遇到坏人实施侵害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