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利用社会保险卡实施诈骗,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类新型诈骗犯罪案件。滨湖法院近期审结了该院首例社保卡诈骗案,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杜某原是无锡市某建设公司职工。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间,其冒充社保局退休工人及原单位工作人员,以单位委托其办理社会保险卡更换、加款为名骗取他人社会保险卡,采取持卡配药的方法,先后六次(其中二次未遂)骗得浦某某、丁某某等人的社会保险卡5张,持卡在医疗单位配取蜂皇浆冻干粉、西洋参等物品及医疗费用,合计价值4340.16元,部分购物销售得款780元。本案5名被害人均已退休,其中一名已近90高龄,另有一名残疾人,社会影响恶劣。
  该起案件在社保卡诈骗案例中颇具典型性,被告人屡屡得手并非因为诈骗手段高明,而是利用了被害人贪图小利的心理,被害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盲目轻信他人。社保卡支取无需密码和身份验证。挂失环节中因医院和药店的挂失信息无法及时与社保局的挂失信息保持同步更新,因而止付环节就存在漏洞。旧卡挂失后往往需要20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办理新卡,很大程度上也给罪犯可乘之机。
  近日,新一代集成持卡人照片与指纹信息的社保卡发放与更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卡的功能将更为强大,集ATM取款、POS消费、代扣各类公用事业费及医保自付费用联动支付功能。支取需凭借密码,挂失可采用口头与书面两种形式,挂失4小时内即能停止该卡的使用。
  因此,享受医疗统筹的人员应及时办理社保卡的更换手续,并到社保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不应轻易将卡类或身份证件交由陌生人保管,只有切实提高防范意识,才能最大程度地遏制这一类型的诈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