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发展
作者:无锡中院 发布时间:2006-03-17 浏览次数:4891
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发展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装备处
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传统的办公和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冲击。随着信息时代的逐步到来,法院审判工作的不断深化,审判职能不断增强,手工办公、办案方式与不断增长的审判业务量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同时,信息量的迅速膨胀,想要依靠人工手段及时对大量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及科学决策是难以做到的。
一、 无锡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法院系统在近几年加大了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力度,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广网络建设,提出了“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法院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是法院系统技术工作的宗旨”、“推广先进技术,服务审判工作,逐步实现庭审记录计算机化”等口号。法院系统从1996年到2010年期间用于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投入预计达50亿元。1996年到2005年是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第四阶段,此间的工作重点是构架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目前已有数百家法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全国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最终目标是由法院的局域网互联形成法院系统内部广域网,完成覆盖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的信息交换,为各级法院审判任务提供广泛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近年来,无锡市两级法院根据省法院《江苏省五年改革实施意见》和《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从干警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庭审记录计算机化、计算机局域网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办公现代化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计算机局域网建设步伐加快。截止2005年底,尽管法院财力十分紧张,仍克服困难,提前完成任务,包括无锡中级法院和9个基层法院在内的二级法院均已建成计算机局域网,并投入使用。
二是通信及计算机广域专网建设即将完成。省法院到无锡中院二级网建设已经实施完成。无锡中院这几年加大投资,到目前基本完成与所辖基层法院计算机局域网相联任务,实现了无锡市法院系统范围内的语音、数据传输功能。各基层法院租用电信专线,实现了法院与人民法庭的联网。
三是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配备逐步增多。已建成计算机局域网的法院,除南长法院,基本实现了审判人员一人一台计算机,打印机也配备了足够数量,保障审判工作需要。截止2005年底,全市法院有微机1000余台。
四是计算机基础使用知识正在被法院干警所掌握。近几年,两级法院根据《全省法院干警计算机应用能力达标考核大纲》和实际工作需要,狠抓法院干警计算机基础使用知识培训工作,为计算机网络运行培养人才。经培训的人员均能独立作用计算机制作法律文书和处理日常工作。
五是法院的业务工作管理正逐步使用计算机。由于领导重视抓使用,现在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等都使用计算机,已实现实际工作与计算机同步处理,实现司法统计、档案管理、人事管理使用计算机管理。法院的审判人员自己使用计算机制作法律文书,从而方便领导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六是两级法院数据逐步开始实现共享。广域网的建成,使得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数据共享成为可能。目前下级法院在当事人资料、法律裁判文书等方面实现对上共享,上级法院立案时可以直接调用下级法院一审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简单处理,引入中级法院数据库。
二、 无锡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网络建设步伐加快。法院办公自动化建设是江苏省法院五年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法院对此非常重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分管,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努力克服困难,根据省院《江苏省五年改革实施意见》和《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网络建设。
二是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与规范作用。无锡中院作为无锡市两级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的主管单位,对我市法院系统的网络建设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促进了各单位的网络建设进程。1999年和2000年,无锡中院为规范本市法院系统网络建设,根据省院有关文件精神,特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全市两级法院在局域网建设的管理部门与职能、方案审批、综合布线、硬件集成、设备选型、应用软件、实施时间、干警培训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将全市法院系统的网络建设纳入“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之下,以方便协调管理,保证全市法院系统广域网的顺利建设。
三是实事求是。各法院在建设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始终贯穿“先进性、实用性、开放性、灵活性、可扩性、安全可靠性、易用性”七大原则,确保以最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产出。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使用。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抓好使用对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非常重要,各法院均采取了有力措施,从思想观念、行政手段及年终考核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力求在观念上从旧的办公模式向计算机管理转变;二是建立了软件使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软件使用纳入到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中去;三是对干警进行全面培训,院长亲自参加,并制定了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干警予以重新培训、年度考核扣分、直至下岗的严历处罚措施;四是要求要求审判人员自行制作法律文书,以提高审判人员的软件应用能力;五是开展经常性的软件使用情况检查评比活动,引起审判人员对使用软件的重视,以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
五是重点加强对干警积极使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的引导与考核。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是信息系统建设中最重要的内容,无锡两级法院采用的《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是由省法院与南京大学联合开发的适合法院审判业务的MIS系统,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的特点。整个系统涵盖了法院的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庭审、裁决、日常管理等,实现了各种文档的录入,办案人员可根据各自权限查阅案件信息,可以进行各种信息的自动汇兑、统计分析、编制报表和快速提供综合数据,使各级领导掌握全局情况,便于科学决策、了解办案进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信息数据的完整与准确,也为今后的数据共享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六是大力推广庭审记录计算机化。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坚持公开审判的同时,更加重视法庭举证、质证和辩论。这种改革对庭审记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中院在全市积极推广庭审记录计算机化。目前,两级法院已基本实现,提高了庭审记录水平,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质量。
七是加强法院内部公众信息网建设。公众信息网作为局域网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面向法院干警的内部网站,它对沟通法院之间的联系,实现法院内部的信息资源共享起着积极的作用, 与《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两套系统互补不足。随着计算机使用水平的提高,各法院逐步开始建设本单位的公众信息网,在网上发布本单位的信息简报、文件通知,逐步实现法院无纸化办公,节约日常支出。
三、 无锡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化不能满足庭审需求。案件流程管理还有空白环节,庭审工作还没有完全纳入计算机网络化应用与管理。自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庭审方式进行改革以来,虽然各级人民法院逐渐开始试行用科技手段支持庭审工作。但一直处于自由发展的状态,技术不规范,应用层次不高,缺少信息网络系统的支持,所产生的信息不能互通互用,功能固定化,无法适应庭审需求的变化。
二是视频图像应用未启动。由于信息化条件不够,视频图像应用未启动。“三网合一”还缺图像传输与处理网络,不能满足远程电视会议、远程业务培训、网上业务交流等日常办公要求,和庭审的网上观摩、指导,证人网上远程作证、刑事案件的远程审判等案件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是网络应用还停留在内部基础应用层面上。现有的原始数据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档案系统还不能有效的进行电子卷宗归档,电子档案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人民法院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在庭审记录、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庭审监控等方面应用不够,向社会提供的信息服务几乎空白,距审判公开、司法为民、便民以及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有较大的距离,不方便于人民群众诉讼,无法提高诉讼效率和诉讼透明度,不利用发挥人民法院对实现“两个率先”的保驾护航作用。
四是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保护和管理需要加强。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是国家保密委确定的涉密网络,现缺少应有的技术设备支持,没有形成系统化、网络化的安全管理网络。与国家保密委员会、保密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保密办对涉密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五是严重缺乏计算机专业管理人员。网络管理是技术工作,必须由懂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人员进行管理,但限于人事方面的限制,部分法院没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只能从社会上聘用临时人员来管理,这给网络安全和网络保密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五是干警之间软件使用能力参差不齐。其特点是年轻干警的应用能力较高,年长的相对要差。因此如何提高干警的整体应用能力,成为进一步提高应用软件使用水平的关键。
六是数据共享较原始。仅实现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简单数据共享,对于如何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形成完整的信息共享、如何在法院与相关单位之间形成何种必要的数据共享都尚未进行调研,总体上各单位各自为政,造成既有网络资源的严重浪费,无法形成良好的投资效益。
四、 今后改革的对策和建设
“信息高速公路”是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无锡市两级法院广域网建设即将完成,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将由硬件建设转向软件部署,以实现上下级法院、法院与相关单位之间资源共享为出发点,以下五项目标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各法院计算机网络的整体效益。
一是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使各种审判信息的形成、处理、传输、应用更加快捷,实现局域网中的公文信息管理功能,网络管理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最新信息发布和通告管理,使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计算机流程管理,更加规范、准确,符合法律规定,从而最大限度地解决案件超审限、地方保护主义等违反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等问题的发生,使审判活动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司法的公正。1.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对信访、立案、开庭、文书制作、结案、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实行流程化处理,使各级领导对案件审判过程能全程监督,形成了规范、有序、便捷、透明的审判管理机制,有利于实现案件审判中的程序性公正。2.规范庭审中的举证程序。通过科技手段,确保当事人所举证据能有效地当庭展示在对方的视线中,其举证过程严格地按照出证、交换、质证的三步曲进行当庭举证。3.规范案件审理信息的公开范围、方式、时机,借助因特网站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布有关的审理信息,确保双方当事人有权在同一时间获取相同的信息。
三是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度。通过有选择地向社会公众公开直播一些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庭审实况,增加公众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直观了解,有助于增强百姓的法治意识,提高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借助于因特网技术,及时地公开民事案件审理的进程、中止和中断审理的法定原因和相关各类材料,增加案件审理过程的透明度,提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
四是政法系统信息共享。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在技术方案上充分考虑整个政法系统信息共享的要求,随时为全国政法网的建设提供接口,以提供网络服务与全面信息支持,实现公、检、法的三个系统网络共同信息或相关信息共享,从而减少重复投资,为国家节省投资,加快全国政法系统的全面信息化建设,提高政法系统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手段,更好地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国家安全作出贡献。
五是为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提供详实的信息依据。完善以诉讼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信息数据库,通过全面反映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由国家法律进行调整的现实情况和客观需要,从而为国家立法和调整具体法律条文提供详实的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