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姑苏法院执行局刘艳林法官一早就接待了一位当事人。他是一名被执行人,但态度比申请人更积极,原因就是他被挂上了法院在闹市区公布的“黑名单”。“刘法官,元旦我自己跑去看了下,屏幕上照片好大,钱我都带来了,能不能把我的信息撤下来?丢人啊!”徐某是苏州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因为拖欠员工工资被挂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亲自去实地“考察”了效果后,徐某马上履行了义务。

  2014年9月,姑苏法院执行局法官刘艳林接到了两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两位姑娘小陈和小宋因为劳资纠纷,拿着仲裁委生效裁决要求原工作单位某投资管理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共计15000余元。然而经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公司账上没有任何资金,也没有财物可供执行。而两名申请人虽然提供了“老板”徐某大量的财产线索,但都属于其私有财产,本案中并不能处置。徐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承认确实拖欠两名申请人的工资,但他表示因为同另一名合伙人闹翻,公司早已经停业,关于债务问题包括工人工资等两人一直没有谈拢,因此徐某不愿独自承担两名申请人的工资。“公司现在没有一毛钱,随便你们去查封,反正我不付这笔钱。”徐某态度强硬,不愿配合,而执行法官确实没能调查到有价值线索。在法官通知徐某在不履行便要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他依旧不为所动。最终在2015年元旦前一天,徐某出现在了苏州市中心观前街的一块大屏幕上:“失信被执行人名称:苏州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旁边则是一张大头照。法官将情况短信通知了徐某,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据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卫中介绍,今年元旦前姑苏法院开展了涉民生那件集中执行行动,将涉及劳动争议、抚养赡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侵害赔偿等四类案件中拒不履行的42名失信被执行人挂上了“黑名单”,短短半月的时间,就有8名老赖履行了11个标的,约20余万元。“虽然金额不多,但都是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拿到钱就能过个舒服的新年,成果还是比较显著的。”赵局长表示,接下来直到春节期间,姑苏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