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被公布为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作者:杨维松 曹浏 发布时间:2015-01-22 浏览次数:946
近日,京口法院被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为2014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据悉,全省共136个单位通过2014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验收。镇江市通过创建验收的单位仅有镇江市中院和京口法院等9家。
法院行政科作为牵头部门,在院党组的领导,信息技术科、驾驶班、物业管理团队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深入开展了宣传教育、技术改造、完善制度、督促检查、资料整理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顺利通过验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院党组表示,虽然我们通过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验收,但这不是最终目的。节能降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里关于节能降耗的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重点在开展宣传培训、强化内部管理、更新设施设备、推广节能技术、建设监测平台上下功夫,切实促进京口法院能源资源消耗的持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