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高级法院获悉,2014年全省法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一审案件收案68件84人,审结65件80人,生效判决55件66人,除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65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处罚金。为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省法院向社会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据了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新罪名,自2011年5月1日实施。2014年审结数量是之前两年八个月审结该类案件总和的1.4倍,有较大幅度上升。所涉用工单位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被害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是这类案件的突出特点。犯罪人逃匿后跨区域隐匿,且方式更为隐蔽。

  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我省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具体执行标准,依法打击该类犯罪活动。对于犯罪情节严重、认罪悔罪态度不好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适用缓刑。依法适用财产刑,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鉴于该类案件犯罪分子的贪利动机,除责令犯罪人依法支付应付工资外,2014年我省法院对该类犯罪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