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65名老板拖欠工资被判刑
作者:吴跃龙 发布时间:2015-01-22 浏览次数:1868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通报,去年江苏有65名企业老总因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被判刑,切实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4年该省法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一审案件收案68件84人,审结65件80人,生效判决55件66人,除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65人均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所涉用工单位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其中服装纺织行业25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38.5%;机械制造行业13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20.0%;建筑工程行业10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15.4%。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新罪名。近年来江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各级法院坚持从严打击,有力震慑犯罪,2014年审结数量是之前2年8个月审结该类案件总和的1.4倍。
常州巨茂车业有限公司2011年成立,法人代表周瑞良。2013年11月底,周瑞良因经营不善,为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离开公司藏匿,拒不支付该公司26名工人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10771元。后经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常州巨茂车业有限公司罚金5万元,法人代表周瑞良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万元。
东台市海澜服饰有限公司每月仅发给职工生活费500元至2000元,而未按规定及时发放职工工资。2012年2月至12月间,先后拖欠176名职工工资合计320万余元。2012年底,公司法定代表人叶礼明为逃避债务,携款逃往外地。多名职工到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公司欠薪情况,到政府上访讨要工资。2013年6月叶礼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东台市法院于2014年11月判处东台市海澜服饰有限公司罚金10万元,法人代表叶礼明有期徒刑两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据了解,江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被害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其中被害人50人以上的22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33.8%;涉案金额40万以上的19人,占该类案件总数的29.2%,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