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省法院案件受理总量和审执结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位。值得一提的是,在生效的判决书中,有7名厅局级干部因犯贪污贿赂罪被处以刑罚。

  7名获刑厅局级干部分别是:

  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市分会巡视员、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汪扬(副厅级),他因受贿150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原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委书记、中共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无锡市滨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厅级)朱渭平,其因受贿折合人民币2054万余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原徐州市政协副主席(副厅级)张引,其因先后50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46万余元,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原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吴立生,其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5163万余元,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中共常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副厅级)孙国建,其因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3万余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原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厅级)蒋国星,其因先后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30万元、美金3.6万元、欧元2000元、金鹰购物卡价值人民币9.6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的大金空调一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原江苏省民防局副局长(副厅级)刘友超,其因收受钱物共计人民币409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