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案件受理审执结量均居全国第一
发布时间:2015-01-22 浏览次数:1845
昨天,江苏高院发布2014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9万多件,审执结117万多件,案件受理总量和审执结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位。
当前,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阶段,依法治国将成为改革创新的制度保障。庞大的审执法案件数量的背后,凝结着全省法院系统工作人员的努力和汗水,也在不断推进着江苏经济社会发展。
“长航油运”案创造破产重整新样本
2014年11月28日,南京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批准“长航油运”的破产重整计划。这起全国第一家退市央企的重整成功案,创造了司法服务企业兼并重整的样本。201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216件,虽然绝对数量不多,但同比增长达24.1%。“同比增长的大幅度提高主要是由于近年来,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逐步健全。”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解释道。
苏州市“十佳人民法官”施磊刚刚审结了一起因不能及时支付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他感觉到2014年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纠纷之类的案件增加了不少。事实上,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因不能及时支付货款、工程款或归还贷款而引发的纠纷案明显增加,该类案件一审审结超过27万件,同比增长10.3%。
相比一系列其他种类案件数量的增加,去年全省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308件,同比减少了15.7%,这得益于商标权、著作权纠纷中的商业维权案件减少。此外,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该市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做法,也在全国法院范围内开创了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先例。
环保审判迈向专业化
呵护碧水蓝天,需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护航”。从今年1月1日起,被称作“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正式施行。而在此次通报的2014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中,也史无前例的把“环境资源审判”单独列出。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55件,同比增长51%。
2014年,因“天价环保公益诉讼案”,江苏法院受到全国关注。该案二审除判令污染企业承担1.6亿余元环境修复费用外,还创新环境污染案件判决履行方式,允许污染企业以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部分抵扣赔偿金额。这样的判决既有力制裁了环境污染行为,又鼓励企业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主动承担环保责任。
实际上,这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上诉案也是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第一案”。从2014年度开始,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划归同一个审判庭审理,并在全省确定了31家基层法院集中承担区域内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工作。为了使环境资源审判更为专业,省高院还设立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库,聘请26名知名专家学者作为首批江苏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家。
巧手重拳共破“执行难”
“不能让生效的法律文书打白条”。2014年,江苏法院执结案件近31万件,执行标的总金额为650.52亿元,实际执结率为42.16%。为了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江苏法院与银行、公安、国土、工商、税务等173家单位建立了点对点查询机制,全省法院银行查控系统共完成查询1334万余次,查询到存款总金额1114亿元。
2014年1月,江苏法院开始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一年来,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实现了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进行,拍卖一律实行零佣金,有效防范了围标串标、低价处置、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进行司法网拍25362次,网拍财产成交金额达11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约4亿元。其中有一宗拍卖成交价3.51亿元,创造了全国司法网拍的最高成交纪录。
破解“执行难”,江苏法院执行创举“频出”,多地法院通过电子大屏、网站、公交地铁等多种载体曝光老赖31766人,失信还将影响“老赖”金融贷款以及参与招投标。去年,1619名老赖被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