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法院案件受理总量和审执结案件数量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位,审判质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今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说:“全省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辛努力。”

  据周继业介绍,2014年江苏法院共受理案件1392440件,审执结1165234件,同比分别增长12.44%和9.52%;省高院共受理案件9771件,审执结7598件,同比分别增长32.45%和29.86%。

  记者了解到,2014年江苏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0826件,审结67008件,同比分别增长6.37%和4.85%。生效判决罪犯79434人,同比减少3.56%。

  其中,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爆炸、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3258件,同比减少5.43%;一审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20451件,同比增长15.46%;一审审结传销、走私、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621件;一审审结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538件,同比增长87.46%;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0件,同比增长4.28%,对涉案的7名厅局级干部、61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一审审结渎职犯罪案件210件,同比增长7.69%;一审审结涉毒品案件4613件,同比增长8.21%;一审审结危险驾驶罪11511件11527人。

  周继业介绍说,2014年江苏各级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共受理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832867件,审结705850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56%。

  其中,一审审结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住房等纠纷案件359020件,同比增长4.25%;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728件,同比减少6.82%;一审审结服务合同纠纷25793件,同比增长20.53%;一审审结买卖、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81050件,标的总金额281.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8%和24.77%;一审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案件42307件;共审结破产案件216件,同比增长24.14%;一审审结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纠纷案件270795件,同比增长10.31%;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733件,审结6308件,同比分别减少10.14%和15.72%;一审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28件578人。将南京市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指定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开创了在全国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先例。

  在行政审判方面,共一审案件10063件,审结8481件,同比分别增长56.23%和46.65%。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共一审416件,审结355件,同比分别增长48.04%和51.06%。

  比较有特色的是,省高院审理的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判令污染企业承担1.6亿余元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创新环境污染案件判决履行方式,允许污染企业以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部分抵扣赔偿金额,既有力制裁了环境污染行为,又鼓励企业及时进行技术改造,主动承担环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