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周继业:有效保护农村水资源
作者:金 睿 发布时间:2015-01-28 浏览次数:1868
“省政府工作报告把大气污染防治提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上。我认为,水污染防治的确不能疏忽,尤其是现在农村的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此次省两会,省政协委员周继业的关注点落到了“农村水资源保护”上。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因水污染引发的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作为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发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各地水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但对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河流、湖沼、沟渠、池塘、水库的监管保护力度相对较弱。
“农村水污染大多是居民生活垃圾排污、农药化肥、禽畜粪便以及乡镇企业工业废水等,这样的污染是持续性的,往往不会导致重大的突发事件,因此,一些地方对农村水环境的监管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周继业认为,乡镇普遍存在环境监管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置不足、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对农村水污染防治的考核机制也不够健全完善。此外,一些地方在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中,还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现象。
生态文明建设不该“厚此薄彼”,如何有效保护农村水资源?“强化行政监管职责必不可少!”周继业建议,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管理网络,并由专人负责。针对农村水污染源分散、隐蔽性强等特点,形成环保部门牵头,农业、林业、水利等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农村地区环境治理指标在行政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对于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相互推诿等现象,追究其责任。“我们要从污染源头入手,做好农村水污染防治和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农药、化肥的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制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拒绝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由城市向农村转移。”
保护农村水资源,资金和技术不可或缺。“以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毒性低、残留量少的农药化肥。加大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广适合农村的废物处理模式,这样可以有效处理禽畜养殖废物和农村生活垃圾。另外,税收优惠、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措施也能有效推动乡镇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备技术改造。”周继业建议。发展生态农业也是保护农村水资源的有效手段,他同时提出,大力推广循环农业生产,积极实施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对化肥、农药的高度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