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420日下午,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建中、高翔专程到东海县牛山镇蔡南巷把3万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高亚军的床头,加上10天前送去的5万元执行款,执行法官已给高亚军送去执行款8万元。

2003916日,申请人高亚军受雇拆除东海县磷肥厂旧房时,被房顶倒塌砸成重伤,造成开放性颅脑损伤(愈后颅骨缺损25平方厘米)和二根肋骨骨折,脑45脊髓损伤合并截瘫,被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和3级伤残,高亚军为治伤已欠巨额外债。200511月,经东海县人民法院和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志玉、戚站军、时海港、王梅、孙翠荣四人赔偿148323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刘建中考虑到高亚军已卧病在床多年,急需用钱,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督促他们履行判决,现已经执行到位8万元。图为刘建中、高翔两位法官送钱到申请人高亚军的床头的情形,高亚军感激地说:“你们送来救命钱真是解了我的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