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双十”工程 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周曙 何寿青 发布时间:2012-11-20 浏览次数:974
今年以来,高邮法院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双十”工程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十大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十类巡回审判活动。依托“双十”工程,该院共与33个单位建立了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设立24个巡回法庭,组织开展主题研讨活动40余次,召开社会矛盾化解联席会议12场次,建立涉诉矛盾信息共享平台10个,有效化解基层各类纠纷5000余件。
构建联动机制
与重点乡镇园区建立联动机制。与开发区、城南新区等7个基层单位建立保障项目建设、化解涉企纠纷两个联动平台,在纠纷多发、常发地区设立并推进专题巡回审判活动。定期研讨会商涉及全市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的涉法问题,分析纠纷动态,梳理问题类型,研究发展趋势,建立重大涉诉矛盾联系沟通机制,研判纠纷特点,协同防范措施,共同采取实施化解方案。
与重要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与交警大队、卫生局、金融办、人社局建立化解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金融借贷和劳动争议等四个联动平台,同时设立相关巡回法庭。通过联动机制和巡回审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信息采集、政策运用等方面的职能优势,结合司法机关在纠纷调处、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职能特点,更加及时、快速地介入纠纷处置过程,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涉诉纠纷信息,更加有效、妥善地化解复杂矛盾。
与相关社会团体建立联动机制。与妇联、关工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种养殖合作社建立化解婚姻家庭、少年维权、消费维权、涉农纠纷等四个联动平台并设立相应的巡回法庭。通过联动机制和巡回审理,组织开展登门走访、专题咨询、以案释法、法律讲座等活动,着力缓解涉诉矛盾双方紧张对立情绪,努力营造依法、理性的纠纷解决氛围,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主张诉求、解决争议,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提供主动服务
加大服务项目建设力度。近年来,项目建设逐渐成为大局工作的中心议题,一些重大项目在推进过程之中频繁受到非法妨碍,面临大量涉法涉诉问题。为此,该院与各联动单位认真做好风险预判,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介入涉诉纠纷,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理涉及项目建设的各类纠纷26件,帮助国家电网、南水北调附属工程等6个重大项目解决复杂纠纷12个。今年6月,高邮市委书记批示认为市法院创新工作理念,严格依法履职,善做群众工作,敢于担当负责,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大服务企业发展力度。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遇到许多实际问题。为此,该院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司法渠道帮助中小企业清收应收债权、规范股权结构、加强管理方式、优化经营环境;另一方面针对中小企业经营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风险应对、用工成本增长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走访联系,提供法律方面的专场咨询和专家讲座,组织企业法务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审理。今年该院共审理涉企纠纷2500余件,为企业解决经济纠纷标的金额达5.8亿元。
加大服务群众工作力度。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大幅增加70%的情况,该院通过联动平台和巡回审判,充分整合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个环节的纠纷化解职能,选派骨干法官“驻队指导”、“现场办公”,为纠纷双方提供“一站式”服务,相关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8%。今年以来,少数企业倒闭后引发多起群体性讨薪纠纷,涉及农民、青少年、劳动者、消费者切身利益纠纷呈多发态势,为此该院加快办案进度,加大疏导力度,加强司法保全,强化稳控措施,所有突发事件均在24小时内进入司法解决渠道,共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6起,解决涉农纠纷700余件,帮助500位职工追加欠薪400余万元,得到扬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惠琴的批示肯定。
追求实在效果
一是排查纠纷细致到位。化解社会矛盾是“双十”工程的主要目标,该院从排查纠纷环节入手,利用十大联动平台的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特点,对全市范围各个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细致排查,定期与联动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全面掌握相关社会矛盾的背景、特点和动态,对可能发生的复杂纠纷,迅速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化解处置方案。各联动平台共开展集中排查活动16次,提前介入并妥善化解重大矛盾25件。
二是化解纠纷扎实有力。加大化解力度,明确“抓早、抓小、抓苗头”的纠纷化解思路,加强诉前调解,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初的萌芽状态。创新化解方式,借助联动平台的辐射效应,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多方争取化解矛盾的社会资源,全力整合各方面的有利因素,今年我院与民政部门建立了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对接机制,顺利化解8件“老大难”涉诉信访纠纷,在各联动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协调解决涉诉纠纷700余件。
三是防范纠纷深入有效。把巡回审判活动作为拓展案件审理社会效果的主要渠道,精心选择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旁听,把庭审现场送到田间地头、工厂学校和乡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活动500余次,实现了“化解一案、协调一片”的工作目标。把调查研究作为防范纠纷的主要方式,共开展乡村治理、民间借贷等专题调研12次,共编发司法建议和情况反映70余条,相关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领导批示肯定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