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把服务大局、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重中之重,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能动司法助力经济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方法。

 

      就案调研,为决策提供“法律参考”

 

      20094月,被告人邵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这是南京首例因非法借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而南京中院统计表明,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市法院民间借贷案件数量达近万件。其中部分案件牵扯担保公司、地下钱庄的非法集资、高利贷行为,因放贷人恶性追债等情况,引发了多起群体性事件。

 

      相关审判庭立即开展专题调研,不久,一份《关于我市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的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在此基础上,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适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近两年来,南京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854件,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9年以来,市中院先后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南京诈骗犯罪的调查报告》、《2005-2009南京市三资企业外资非正常撤离情况调查报告》、《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的法律分析》等10余篇司法调查报告,许多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并采纳。

 

      重视个案,着眼大局服务发展

 

      把审理协调个案与发展大局相结合,加大对群体性案件的化解力度,着力营造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这是南京法院能动司法打好主动仗的一个特点。玄武区珠江路商铺租赁群体纠纷的顺利解决,便是其中一个缩影。

 

      珠江路电子一条街是南京最繁华的商业路段。位居其中的某商务楼的10多户商铺产权业主与经营管理公司因租赁回报发生纠纷。这起案件不仅是10多户业主与经营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还涉及到楼内100多户业主的利益。案件诉到玄武法院后,合议庭经过研究,认为调解是最佳解决问题的方式。在经过10多次上门做工作后,大部分业主与租赁经营公司达成谅解,之后,法官指导业主与经营管理公司重新签订了新的合同,一起群体性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围绕南京市委的中心工作,去年上半年,南京中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能动司法积极为全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运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案件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增强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广发建议,创新参与社会管理

 

       去年初,雨花台区法院在审理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起诉讼中,发现该公司在合同签订、货物质量、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雨花台区法院随即发出《关于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经济案件分析与建议》。这家公司接到建议函后及时整改避免了风险。

 

       结合审判,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堵塞漏洞。这是南京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全市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03个,绝大多数司法建议被相关单位吸收采纳。

 

       市中院院长周晖国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司法与社会组织的联系,形成司法与社会组织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良性互动。

 

       据南京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法院参与社会管理主要有以下几项特色工作。首先是建立155个司法服务点覆盖全市,广泛覆盖涉及“三个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直接快捷的司法服务。其次是通过巡回审判化解纠纷,2010年巡回审判和就地办案13270件次。第三是诉调对接,一年来,社会组织和群众协助员共协助法院化解矛盾纠纷11420余件。